第137章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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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普通人来说,音符只是固定、已知的那几个,按照乐谱进行排列组合,弹出固定的旋律。

  但对于真正玩音乐的乐手们来说,那种别人不知道的弦外之音才是最美妙、也是最值得去探索的存在。

  这些弦外之音往往要取决于各种方面,使用的乐器这就是兰斯喜欢收藏各种吉他的原因使用的音箱、弹奏时的力度、小动作、精神状态、甚至站姿、手势、演出环境等一系列的微妙元素。

  比如,刚刚来应聘的贝斯手以前是学古典音乐的,所以,当他弹起贝斯时,旋律上非常不错,可力量上却明显不够,这样一来,感觉上风格就不够摇滚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贝斯手够摇滚,技术也非常高超,但他分分钟能把低音贝斯给弹成独奏。

  前者肯定不行。

  但对于后者,詹姆斯倒是不介意来这么一个人。

  可兰斯是乐队里除了我,没人可以再独奏抢风头。

  不过,他肯定不会这么直接说,一般给的回复是风格不符。

  这么一来二去的,居然找不到比西奥更好的人选了。

  因为西奥是野路子出身,弹奏技巧十分独特。

  由于早年技术不过硬,为了顺利留在乐队中,他的弹奏方向一直是尽可能地去衬托所有的队友,将每个人的声音连接起来,并借鉴朋克摇滚那种简单的弹奏风格,在低音部分给予整个乐队力量上的支持。但同时,又由于时刻想出风头的缘故,他会玩一些小心机兰斯曾经很厌恶这一点儿,从而在不重要的环节中,稍稍让贝斯有一点儿存在感。

  但正是他这种孩子气的做法,为行星乐队的好几首歌曲增加了有趣的地方。

  如最早的<腐烂草莓>,还有之后的<她今年十六岁>中,贝斯心机的插花和点缀,反而让整首歌中充满了一种俏皮的少年心气。

  现在,选择中规中矩、不搞小动作的贝斯手,兰斯嫌人家的旋律太平庸,不配加入乐队选择技巧高超、喜欢炫技的贝斯手,兰斯又不想被人喧宾夺主,说人家风格不对

  最后,挑来挑去挑不到人。

  当晚在酒店的客房里,詹姆斯默默地欣赏了一下兰斯焦头烂额的烦恼样子,才把一张纸条递了过去:“你打这个电话试试。”

  “谁的电话?”兰斯疑惑地抬起头问。

  “冒险团乐队的贝斯手桑德森。”詹姆斯回答。

  兰斯不由得眯起了眼,露出一个有点儿阴险的表情:“冒险团乐队?怎么?你的意思是我们挖墙角?”

  詹姆斯翻了个白眼:“我是那种人吗?你到底多少天没看报纸了?”

  “是有好几天。”

  兰斯一怔:“发生什么事了?”

  “冒险团乐队正闹解散,你不知道吗?”

  “闹解散?”

  看来是真不知道了。

  詹姆斯告诉他:“其实也不能算是真正的解散,道尔给我写信说他要踏上探索灵性之路,暂时给乐队放了一个大长假,所以,我们可以试试借用下他们的贝斯手,假如用得好的话你懂的。”

  兰斯对上了自家主唱那张狡猾的绿眼睛,自然会意一笑。

  用得好的话,当然就不还了!

  不过,他还是有点儿疑惑:“灵性之路又是怎么回事?”

  詹姆斯干脆把道尔的信拿给他看。

  然后,平庸,不配加入乐队选择技巧高超、喜欢炫技的贝斯手,兰斯又不想被人喧宾夺主,说人家风格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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