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早做打算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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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家穷,会让段思彤吃苦,但穷有穷的好处。

  段思彤要真嫁过去,乔岚肯定不能让孙女吃苦,银钱仆妇都会给她备上。

  卢家势弱,段家就能强硬一些,照顾好段思彤,让段思彤不在婆家受气。

  这桩亲事只能说是利弊都有!

  -

  赖媒婆做媒多年,最会察言观色,见这段家上上下下的人等着乔岚发话,便知道这段家做主的是这位老太太。

  赖媒婆听人说,段家的老太太是京城大官人家的小姐。

  她进屋到现在,老太太一个笑脸都没有露过,怕是不大满意这门亲事。

  看来卢家的媒人钱是拿不到了。

  乔岚思考了一会儿开了口:“嫁女儿是件大事,我们家得好好商量一番。”

  赖媒婆赶忙赔笑:“老夫人,我不急的!您慢慢商量。”

  乔岚带着自家人回了后院,把段思彤和王氏喊到自己屋子里,就这场婚事的利弊说了一遍。

  成亲除了要看对方的家庭条件,更要看感情。

  夫妻长期相处,需感情融洽,相敬如宾不如不嫁,虚情假意更是要不得。

  这世道对女子不好,男人再娶没什么影响,女子再嫁的风言风语可大了,嫁人必须仔细再仔细!

  乔岚:“要不把卢家的小子叫过来看看,彤儿要是觉得顺眼,就跟他相处一段日子,反正你年纪还小,不着急定亲。”

  段思彤刚听乔岚说完卢家的种种利与弊,这会儿又转到会面上,不禁双颊通红,“奶奶!这不太合适……”

  乔岚:“哪有什么不合适?嫁人是大事,得仔细看!做长辈的除了给你把关,更重要的是你的意思。你年岁小,成婚不急!要是看了一眼觉得喜欢可以处处,不喜欢的话,咱们可以不看!这是你的人生大事,你得自己上心!”

  段思彤认真点点头,双颊的温度逐渐褪去。

  北靖的律例中有一条关于女子嫁人律法,极为严苛,是乔岚记忆里自然涌现出来的。

  这条律法不是催着女子嫁人,而是限制女子嫁娶的年纪。要求女子年满十四才可出嫁,若发现童婚者,嫁娶双方共同受罚,没收田地。

  相传这条律法是靖文帝的亲母亲,当时的太后拟定的。太后出身杏林世家,年轻时还陪帝王上过战场,尝遍人间疾苦,救过无数病人,德高望重。

  见年轻孕妇多难产而亡,而年纪大些的孕妇难产稍少,发现了其中的规律从而请了这条律例。

  越是山穷水恶,童婚越是寻常。

  乔岚只能感叹这位太后的伟大!

  除开这条限制成亲年纪的律例,还有一条逾二十不婚者罚钱的规矩。

  段思彤的年纪不大,还不到十二岁。穷人家嫁女儿多踩着这条律例,十三四把女儿嫁出去。

  然北靖十七八岁嫁姑娘的人家大有人在,他们家并不着急。

  “你多想想,想好了再跟奶奶说,没了这卢家咱们家还能再找,看一眼又不吃亏的。苦,救过无数病人,德高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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