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手抄本第1/3段
卖了货又买了牲口,一路忙下来,也到了晌午的时候,三人把车停在路边,随便找了个食摊坐下,点了面吃。
“张大叔,您吃完了赶车去城门那块休息会,我和阿凌还得去趟书铺。”
张大没意见,今日本来就是来帮忙的,现下这小夫妻有自己的事要办,他也不好总跟在后面。
只是。听说他们是要去书铺,张大就想起丫头说的要供沈凌读书的事来,他总担心丫头吃亏,有心想劝劝,可也不知怎么开口。
张大吃着面,抬了头,眼神纠结地看了眼坐在自己对面的小夫妻。
接着,他便见了沈凌主动夹了自己碗里的肉块到庄可卿的那里的动作。
罢了。
总归是小两口的事,他个乡下泥腿子,也不懂得读书这些个事,就不要胡乱插嘴了。
看这沈凌,连吃个面的模样都比他们这些个村上的人好看,想来原先在沈家也是学了些东西的,说不定就能考上呢。
吃完了面,张大牵了骡子就往城门那走了。他给沈凌留了个藤筐,免得过会万一有什么东西要买,没地方放。
“走吧?”
庄可卿拉了沈凌,一手拿了糖葫芦,“给你买的,怎么只吃了一个就不吃了?”
“不喜欢?”
喜欢。
沈凌在心里回答道。
“你也吃。”
“原是省给我吃了?”庄可卿打趣道,说着伸了手,直接把糖葫芦举到沈凌的面前,“你吃一个我吃一个。”
面前的少女微抬着头,眉眼弯弯,午日的阳光洒在她稠密的眼睫上,洒下一小片的阴影。琥珀色的通透双眼满含了期待,其中倒映着自己无措的样子。
“吃呀。”糖葫芦又往唇边送了送。
沈凌低头敛睫,就着庄可卿的手,咬了一口。
酸酸甜甜,滋味比刚刚那颗还好。
见人乖乖吃了,庄可卿高兴的眯了眼,直拉着他吃完一整颗,自己才尝了第一口。
呜哇~真的好久没吃上这个了。
外壳酥脆香甜,内里酸糯,感觉比前世大街上卖的好吃很多。
两人也未急着去书店,直到在路边分吃完了东西才走。
……
还是城东那家书店。
前些日子《集注》只剩了一本,掌柜的想从县城再弄些印刷版的来,却是没成,只能着急忙慌的寻了几个落魄书生让他们手抄,说是速度越快,工钱越多,还事先提供了笔墨纸砚,如今,这书店一角还空了处地方来,专供书生抄写。
庄可卿同沈凌踏进书店时,就敏锐的发现了不同。
靠墙的一排书架没了,换了张条案,上面架了本书,前面坐了两三个身着儒衫的读书人,正对着那书埋头抄写。
“周兄,且翻慢些,我这页还未抄完。”其中一个灰衣的儒生说道。
“你怎的这么慢,我同钱灼都是抄完了,在不快些就不等你了。”蓝色儒衫的青年不怎么耐烦,但也没再翻动书页,反而放了笔在一边等着。
他一抬头,余光便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庄可卿和沈凌。
“掌柜的,有客人。”他对着内室喊了一声。
掌柜听了他唤,匆匆出来,扶了扶头上歪掉的帽子,对着沈凌问:“公子要看些什么?”
他没说买,且没有因为庄可卿二人穿的寒酸而面露鄙视之意,倒是比上次他们来时遇到的那个伙计老练很多。
“我是来卖手抄本的。”
埋头抄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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