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_甩锅官司(4)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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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维好像发现了重大理论定理,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方丹似乎也有所悟,在那里默默的点头,心里琢磨着自己的企业文化是不是也要这样宣传?

  小丫头中了大彩,弄得李凡在水下发现了铁锚的事情也算不了什么了,这晚上,孩子们欢乐的玩耍,而李凡和哈维、方丹则是进行了“密谋”。

  第二天,孩子们继续去玩,刘道源继续到蒙特卡洛去忽悠卖画,李凡继续带着一群学生在海底“玩耍”,按照李凡的指点,海底被画成若干区域,李凡带着人要一个区域一个区域的对下面的岩石块、夹缝进行排查,就好像在地面上画方。

  方丹第二天率先返回巴黎,给出的理由是“有业务要谈”,这边的庄园直接授权交给凯琳娜去打理了,爱咋玩就咋玩。而哈维则是坐飞机直接飞回了汉堡,在汉堡,哈维找到律师,那是摆开架势要跟恩佩利好好的“干”一场了!

  哈维走的第二天是周五,是股市交易的最后一天,可从这天开始,哈维股票就开始了波动,而波动的起因就是这天上午,博物馆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就一项博物馆文物发生事故而起诉交易上家哈维公司法人的不作为和未尽提醒责任,向哈维公司法人索赔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折合5000万欧元。

  在发布会上,博物馆御用律师发表了谈话,讲的却不是法律上的各种规范,而是滔滔不绝的讲述受损文物的历史价值和保管上的特殊性,并要求新闻媒体不要过度的推测和渲染,告诫媒体,这个案子涉及到许多商业机密,涉及到许多新型学科,在报道时要谨慎小心。同时,律师点出了案子的起源就是在二个月前哈维公司在北海进行科考时发现的那个三百多年前的木箱,他说,那口箱子已经因为哈维公司法人的不作为而自然损毁了,作为在德国专业性唯一的哈维公司的法人必须要承担相关责任,只有找到责任人,才能够还文物损害的真相。

  律师说,木箱的损毁是经过警方侦查和验证的,已经确认是因为技术问题造成的自然损毁,并给出了司法结论,博物馆起诉哈维公司法人正是依据这些证据。

  律师的话听着很别扭,没有一点理解能力的人基本上听不懂,在现场,还就有人出来进行了通俗解释,说,哈维公司目前是德国乃至欧洲唯一一个以考古项目为主业的公司,那口箱子又是哈维公司发现的,并且卖给了博物馆,不能在获利后就不管了,当下的许多一般商品都有售后三包的规定,哈维公司对发生的问题责无旁贷,而哈维公司法人没有尽到这个责任,因此要负责,要赔偿。

  这样一解释,许多媒体记者敏感的发现新闻源头,他们又涌向了法院和警局。

  由于起诉理由和标的物以及索赔金额上的特殊性,案子只能在柏林市中级法院审理,而不是在一般的区法院,当一群记者涌向法院寻求信息时,法院发言人就用前面的理由拒绝发表任何消息,只宣布受理了这一诉讼案件。

  于是,记者们又去警局寻求信息支持,警局那边的回答也很简单,相关的资料已经全部移交给法院,我们这里没有可以发布的消息。

  这种洋太极拳让案件从一开始就显得迷雾重重,显得很神秘。在这所有活动中恩佩利都没有露面,博物馆代表就是那个傻乎乎的劳伦斯,不过他不说话。

  发布会上的讲话其实是有蹊跷的,正是这个蹊跷让哈维公司的股票虽然产生波动,但却明显是犹犹豫豫的,一般人都没有留意,以为是博物馆状告哈维公司,可是细心人却是发现,律师宣布的信息里特指的却不是哈维公司,而是哈维公司法人,不要看这仅仅是一点点的差异,用我们的汉文表达可以说还是好看出来的,可要是用德文表达就要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会发现了,谁叫哈维公司的法人也叫哈维呢?只要在前面戴个帽子,后面的许多表达几乎都可以用省略方式。

  “如果诉讼仅仅是针对哈维先生本人,那对公司股票的影响是很有限的,有时甚至没有影响,所以,对待哈维公司股票的变化还是要谨慎,不可妄动……”

  一些股评家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这样说,这也让许多股民的心放松了一些。

  可在法兰克福,阿希姆这次又跳出来了,他在股评的采访中就大放厥词了,“不管是针对公司还是个人,诉讼对这支股票的影响是必然的,我已经开始布置对这支股票的负面操作了,没法子,如果一家公司在诉讼时候还可以产生正面效益,那么莱茵河里的东方鲤鱼都能变成北海鳟鱼了!出现这样的机会,作为股市上的运动员,我们能够消极比赛吗?不能,那不是我们日耳曼男人的血性!”

  不能不说,阿希姆的话很具有煽动性,只不过这是周末了,没有办法立即到股市里去一展身手了,可谁都知道,在未来的股市里,哈维公司股票肯定又要有巨大的波动,而在博弈的对手中,阿希姆很有可能就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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