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少年须有凌云志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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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生掩面,在片刻的纠结之后,还是接过了管事递过来的那一百文铜钱。

  然后转身离去。

  他也自知没脸在这里待下去了。

  见只要写了对子,便有喜钱领上一领,落魄的书生们都是有些蠢蠢欲动。

  但考虑到自己读书人的身份,还是有不少人放不下自己的身段儿。

  毕竟自己可是读书人啊,怎能做这等事情?

  喜钱的诱惑,自己的身份束缚,倒是有不少人就纠结着。

  而这时候,黄廷晖却是分开了众人,他朝着那管事方向走了过去。

  “管事,是否有纸笔?”

  “在下许久没写对子了,不过也想试上一试。”

  听到黄廷晖这么一说,众人齐刷刷的看了过来。

  若黄廷晖是个读书人装扮的话,众人的闲话或许会少上一些。

  但看到黄廷晖一身粗布,一看就是个大字不识一箩筐的农家汉子。

  这些读书人的不爽立刻便“蹭”的起来了。

  自己拘束于“读书人”的身份,没有去领这必然到手的喜钱。

  但也轮不到一个庄稼汉子去拿吧。

  陈员外的母亲寿辰在即,他的管事在大喜的日子自然是不会闹出什么不开心的事情。

  所以即便是庄稼汉子,也是会给点喜钱的。

  不过这帮“读书人”的代入感却是极强,毕竟自己碍着面子没去拿这钱,断不能让这么一个泥腿子钻了空子。

  “一个庄稼汉子会写什么对子,你可认识扁担倒下去后,是个什么字?”

  “真是贪心,莫不是觉得这钱太容易拿了?”

  “庄稼汉子,我看你就是想拿那喜钱吧,装什么会写对子。”

  “早点离开吧,别站在这里丢人了。”

  读书人的嘴巴一向是很毒的,尤其是对那些动了他们利益的人。

  眼下黄廷晖显然就是那个动了他们利益的存在。

  黄廷晖闻言却是不恼,和这些人争辩是没有意思的,也是浪费时间的。

  他从来不与蠢人争什么。

  争论太多,就落到与蠢人一样的境界了。

  “须知少年凌云志,曾诩人间第一流!”

  “都说人不可貌相,老管事,我便是只想试试能不能取了那玉簪子,回去给我娘子戴上试试而已。”

  话音落下,那管事看向黄廷晖的目光都不同了。

  “须知少年凌云志,曾诩人间第一流!”

  这可不是普通的庄稼汉子能够说出来的话。

  这少年郎莫不是真有那么几分才华的?

  管事有几分信了。

  若是少年郎真能做出一幅好的对子,那倒是不失为一件美事。

  “给这位公子准备笔墨纸砚!”管事对站在自己身边的那仆人说道。

  “是!”

  红纸与笔墨、砚台都准备好了,黄廷晖将毛笔放在了砚台之中。

  毛笔沾染黑色墨水儿,黄廷晖挥毫而动。

  一时间,在场所有人都随着黄廷晖的挥毫而动。

  “好字!”

  待到第一个毛笔字落下之后,有看热闹的书生神色一变,他竟然是忍不住脱口称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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