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不及娘子万分之一第1/2段
“原来是秀才公呀!”
“没问题,没问题,公子尽管拿去便是了!”
“明日记得将钱财带过来,给小人便是了!”
店老板从一开始便看出黄廷晖的气质非同常人。
这么一个读书郎,显然不会因为二十文败坏自己的名声。
更何况店老板是个眼睛很毒的家伙,他自然是知道黄廷晖给出的这个手串儿价值不菲,远在这把牛角梳之上。
将这不值多少钱的牛角梳交给黄廷晖这么一个读书郎,也算是做了个顺水人情。
故而,店老板很是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多谢老板成全!”黄廷晖对小老板儿拱了拱手,他拿起了牛角梳,再撑开油纸伞便往外走了出去。
“真是个好男人呢!”看着黄廷晖远去的背影,店老板的娘子从帘后走了出来。
这年头女人做生意,是不能太过抛头露脸的。
至于沈柔则是妥妥的意外。
“娘子何以见得?”听到自家娘子这么一说,店老板愣了愣,他好奇的问道。
“那公子给你的手串儿,价值绝不在一两银子以下。”
“从这手串儿的模样儿,这手串儿应该是经常被公子把玩,可以说是喜爱至极。”
“而这公子却为了一把牛角梳,没有半点犹豫的将这手串儿押给了你!”
“男人要这牛角梳干什么,还不是女人用的多,往常来买这牛角梳的都是女子!”
“偏偏今日却有一个公子哥儿愿意用价值几两银子的手串儿,换你那二十文的牛角梳。”
“这当然是送给自己喜爱之人的。”
“如此来说,可不是一个痴情的好男儿么?”
女人心思细腻,这般一联想便猜到了事情的原委。
就连店老板也找不到有什么不符合逻辑的地方。
“按娘子这么说,好像确实是如此!”店老板接着自家娘子的话头儿往下说道。
这年头儿能将自己珍视的东西押出去,仅仅是为了一把送给喜爱之人的牛角梳,像这等男儿可是不多见了。
这小哥儿,也称得上是个痴情的好男人了。
黄廷晖自然不知道店老板与自家娘子的对话,他撑着油纸伞便往考场附近走去。
此时,有一辆马车从远处驰来。
马车的车轮碾压在地面,一串串的水幕溅了起来。
形成了一朵朵煞是好看的“水花儿”。
马车之中端坐的正是从崇恩寺祈福回来的陈秋娘与吴菲莲二人。
“夫人,吴小姐,往前一段距离,马车可不能过去了!”
“今日是县试的大日子,县老爷明令禁止,不能让马车、牛车经过考场附近。”
“以免吵到正在考试的考生!”
“取走违抗者,杖四十,以儆效尤!”
在古代,别小看这杖四十的刑罚。
杖罚始于东汉,但“出道”却是在大盛朝。
原因无他,大盛朝的开国之君最喜杖责。
用于执行杖责的木头棍子,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小木棍儿。
这种木头棍子一般是由栗木制成。
便是那个能长出板栗的树,做成的木材。
这种木头最大的特点就是结实、耐用,特别适合做家具。
杖责用来打人的棍子,那棍子打人的一端削成槌状,外面包有铁皮。
而且铁皮上还有倒钩!
因此,这一棒子打下去的话,如果执行杖责的人再顺势一扯,那么尖利的倒勾就会把受刑人的肉撕下来一大块。
故而,一般来讲,如果杖十下的话,基本上就得面朝下;杖罚始于东汉,但“出道”却是在大盛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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