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五十章认知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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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总直飞京城。

  要拆的是她最早买的那个大院。

  “叶总啊,你总算来了,这说拆就拆的,让我们怎么办?”

  租户都是老人儿,他们站在叶总跟前抹泪。

  叶总……她一个人也阻拦不了历史的进程啊。

  要依着她还想再晚两年拆呢。

  不过,叶总从来没想过当钉子户。

  当然,她也知道拆迁条件是可以谈的。

  所以,这次喊来了她公司的律师。

  “胡律师,马律师,我的要求就这两样,你们去谈吧。”

  拆迁赔偿要合情合理,不多要,但绝不能被当成冤大头了。

  第二天就是过渡费:叶总不差钱,但是这些租户差钱啊。

  他们在同样的地段再也找不到像叶总这个大院这么便宜安全稳定的房子了。

  有些北漂的小年轻则可能会去住地下室。

  不管是谁来租她的房子,她都让大院的负责人签了租赁合同的。

  这看起来是有点麻烦,不过,这次拆迁却为他们争利益。

  房租时限未到,房子要被拆迁,给这些承租人过度费理所应该。

  “叶总,你说我们能拿过度费?”

  周大嫂是这儿的老租户了,房租从六十元开始到现在的两百六十元,但是她也知道这也是附近最最便宜的房租。

  房东叶总更是一个大好人。

  平时没事儿从来不会出现。

  这会儿还说让他们尽量找地方搬迁,然后过度费也会为他们争取的。

  “是的,我会让我的律师和开发商协调,该你们的既得利益就不会少。”

  “这……我还从来没听说过租房的人都能拿过度费。”周大嫂很激动:“你看看我能拿多少?”

  “你的房子租赁期还有两年才到,律师肯定会为你争取的。”

  签长约的都有机会得到丰厚的回报。

  这时候签一年半载的后悔得要命。

  这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钱一样。

  叶总也不知道自己居然开创了一个先例。

  事实上,在拆迁的时候大多数房东想的是多要赔偿,达不到自己的心理价位就会闹腾。

  过度费什么的都没在乎过。

  租客……人家房子都要拆了,通知他们搬走就行了。

  要什么过度费?

  就算有,那也是给房东的。

  哪有给租客的先例。

  但是,叶总就是给了租客。

  胡律师和马律师两人自然是很专业的。

  又因为这个大院面积大,开发商遇上专业的人也不敢忽悠,不到两天就谈好了,签约,按合同办事。

  租客们都知道自己能拿过度费,搬一个家欢喜得像过年似的。

  这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钱啊。

  房东让搬家,那肯定就得搬。

  但是,房东给过度emsp;就算有,那也是给房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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