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店小二程云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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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自己呢?只是为了活着,手上沾了多少鲜血,纯洁?善良,不存的。

  嗯嗯,这还是有相同的地方,穿越这么久,程云都没敢往女人方面想。

  一直在为吃饱努力。

  这里是一个类似古代的王朝,国号大齐。

  程云穿越到这时代,深刻的理解了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这话。财富和话语权掌握在上层社会中。

  城内阶级等级划分明显,内城夜夜笙歌,外城每天有饿死的尸体等人去清理,一顿饭抵得上城北的一家子十年不吃不喝的收入。

  城外流匪无数,相比城内只是吃食的问题,城外的人活在水深火热中,每天战战兢兢祈祷别被流匪盯上。

  刚穿越时,程云也是雄心万丈,怎么说也是大学毕业,来到这古代不能秀?不可能滴。

  然后现实的打击让程云一度想自己了结自己重开一局。

  当年十岁的孩子,凭借着重生的人生经历才艰难的活到十三岁,存够上半年私塾的银钱。

  本以为,穿越者文能定国,武能安邦。

  能上私塾,接下来的剧情肯定是一落魄夫子喜逢天才弟子,怜其才气,随后倾力教导,一年秀才,两年举人,三年状元达到人生巅峰,取公主,荣华富贵伴人生。

  但是现实深刻的教育程云,懂得了什么叫现实,暗下决定,将来有机会一定要把私塾烧了。

  当年程云一个月左右便过了蒙学阶段,接下来用了四个月左右读完秀才要学习的书,以为能引起夫子的注意,谁知道夫子整天围着那些富家公子转。

  于是程云找机会吟出三首千古流芳的诗,等着夫子赏识。

  等来的却是同窗们的嘲笑,通过这些同窗,程云知道他自己吟出的三首诗的结果,夫子卖了两首得二十银两。

  剩下一首给他儿子和私塾扬名。

  这时代,一两黄金等于十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一千文钱,程云曾经对比得出,一两银子大概值原来世界的五千块左右。

  而一两银子可以让城北的一家三口一年吃得饱,至于为什么说一两银子能养活一家三口,是因为这饱是指买不上肉,吃的都是粗粮。

  可想而知这世界的生活水平有多低。

  结果是夫子的私塾教出天才儿子,一时间私塾闻达于开阳城,大大增加了生源,夫子那段时间都是笑呵呵的,生源等于银钱,赚钱谁不笑?

  结果是等半年结束时,夫子跟程云说,你可以免束脩留在私塾,但以后有好的诗句不能说是自己作的,有好的诗词要先给他过目。

  此话之心路人皆知,程云带着落漠,不甘,最后深深的记了私塾的名字,离开了私塾,没人注意,夫子也没有挽留。

  往事不堪回首,程云吐了一口气,终于适应了胡同这贫穷的气息,小心翼翼的左跳右闪,踩到三次雷终于回到家门前。

  这是程云父母留给程云唯一的东西,亲戚啥的在各种天灾人祸中走的走,死的死,反正程云记忆中是没所谓的亲戚了。

  正准备打开门锁进房子,忽然感觉脚底有点湿的感觉,低头看了看,噢,忘记一件重要的事,走到隔壁第二间房子,左瞧瞧右瞧瞧,木有人,抬起脚在墙上擦了几下。

  再看了看靯底,还有点,准备再擦几下就走。

  “二狗子。”突然的叫声吓得程云一跳。

  转过头看到发小三麻子,一面的青春痘标志,看得人有点慌。

  于是程云转过头不看,边抬脚在墙上擦鞋底,边说道:“干啥呢?想吓死人嘛?”

私塾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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