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知法犯法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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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珊余光瞄见,立刻警惕:“干嘛?”

  “我说过,婚姻存续期间,我们双方都不要给对方添任何麻烦。”

  朱珊心重重一跳,想到早上那事。

  这是开始算账了?

  她舔了舔唇,解释:“我今天那事儿是被冤枉的!是意外!又不是故意给你添麻烦。”

  凌霄睨了朱珊一眼:“刑法第258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名义相处也算。”

  “?”

  “与他人有发展夫妻关系的想法,就已经离犯罪事实不远了。”

  朱珊不明所以:“所以?”

  “所以你放心。”凌霄语气自若,“我不会知法犯法。”

  朱珊思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我没说你和舒检察官会影响我,我又不会去告你重婚罪,反正明年......”

  突然一阵电话铃声,打断朱珊。

  凌霄戴上蓝牙耳机接通。

  他语气自信:“任先生放心,今天的庭审很顺利,三审一定让令公子当庭释放。”

  任先生?

  令公子?

  今天的被告也姓任来着。

  这话是说,这起强奸案控告不会成功。

  朱珊突然想起那位舒检察官的话。

  ——凌霄,你去看过被害人吗?

  朱珊还记得,庭审中舒检察官曾说过,被害人情况不好,还在住院。

  待凌霄挂了电话,朱珊开口:“凌霄,你去看过被害人吗?”

  凌霄明显没想到朱珊会这样问,他在红灯时踩了刹车,面无表情摘掉蓝牙耳机,随手一扔:“重要吗?”

  重要吗?

  朱珊蹙眉:“当然重要!”

  “看过又怎样?没看过又怎样?”

  朱珊还未有应对之词,凌霄已经开口:“难道要我同情她?”

  这话好像并没有错。

  但未免有些冷血。

  “司法讲证据。”凌霄看着朱珊小脸,语气平缓,“我是一名律师,我的职责就是坚定地站在委托人一方,为他辩护。”

  红灯变成绿灯,车辆再次出发。

  朱珊思了一会儿,转头看凌霄。

  说不出哪里不对,但朱珊就是感觉别扭。

  车辆在商场停下,朱珊跟着凌霄去了一家火锅店。

  火锅店中式风格装修,在商场露天广场还挺醒目。

  看见火锅店招牌,朱珊不受控的兴奋,抓着凌霄胳膊:“‘正元火锅’搬到这里来了吗?我回国第二天打算吃,去原来店铺的地址,都拆掉了。”

  凌霄视线滑过朱珊小手,淡淡“嗯”了一声。

  落座后,朱珊不顾服务员的阻挠,点了特辣锅底。

  她勾选着菜品,傲娇道:“中辣?我,就不知道什么叫‘中辣’。”

  朱珊顿了顿,抬眼看凌霄:“我可以要一个煮啤酒吗?”

  不等凌霄搭话,朱珊强调:“我二十二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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