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两宋局(3)变法功过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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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变法涉及哪些制度,是不是针对现有制度的改变,还是新增加的法度,试图补全原有制度的缺陷

  一庆利新政从庆历三年1043年,实行了一年,便告终结。从真宗开始,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体制已经确立,这是我国古代皇帝制度下最为民主的体制。士大夫的言论比较自由,他们多是通过科举考试的公平竞争成为进士之后,进入仕途。国家实行治法,一切依法行事,皇帝也不能例外。监察制度比较完善,中央台谏官的权力相当大,可以弹劾包括宰相在内的各级官员,可以监督皇帝的违法行为。赵宋立国至范仲淹变法共历八十余年,八十年间宋朝中央集权统治而出现全面危机,冗官、冗兵、冗费导致积贫积弱局面的形成。范仲淹认为政治的腐败是北宋贫弱的根源。当时北宋“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帜。”要使国家摆脱危机,臻于富强,必须“择吏为先”。这是一切改革的基础。所谓,“欲正其末,必端其本;欲清其流,必澄其源。”庆历新政是以整饬吏治为首要,以砥砺士风、改革科举、兴办学校、认明经旨、培养人才为本源,兼及军事、经济等领域,宋仁宗在庆历三年1043年,分别任用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担任了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谏官等职务,并“为之开天章阁”,责成他们在政治上有所更张,以“兴致太平”。为此,范仲淹提出了十项政见,为变法张本:一曰“明黜陟”;二曰“抑侥幸”;三曰“精贡举”;四曰“择长官”;五曰“均公田”;六曰“厚农桑”;七曰“修武备”;八曰“减谣役”;九曰“覃恩信”;十曰“重命令”。得答皇帝信任而实行,“天子方信向仲淹,悉采用之。”可以看出,范仲淹的十事中,前五项属于整顿吏治,后三项属于富强国家的问题,最后两项是为了保证政策能够顺利地实施。结果,这次改革尝试遭到守旧大臣的反对,宋仁宗的支持也很不坚定,结果没有出现什么成功就无疾而终。如此惨淡收兵,自然也没有什么造成重大影响。因为变法主将范仲淹极富同情心,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使他成为大家接受的圣贤、作人的楷模而让他的施政主张也随之被人接受。但是他的想法不错,政治上却没有足够的能力,软弱而低能。他虽然被仁宗重用推到变法主导人地位,实际上并不具备领导变法能力。他实际上对这些极为复杂的政治漩涡,采取的态度是一个因循守旧的士大夫的典型态度,远嫌避怨,难进易退,忠直而迂腐,简单而少权变,总之是一个有原则的老好人。庆历新政一开始便受到反对派的攻击,虽然仁宗表示依然信任他,范仲淹还是感到压力很大,他在反对派的诽谤诬陷面前怕了,退缩了。新法颁布后,他不敢挺身施行,而是渐渐因循姑息,不敢建明大事。主将畏葸不前,令许多热心的拥护者心灰意冷。范仲淹害怕祸患及于自身,因此不安于朝,随即乞罢政事,要求外放,放弃了对变法的领导。反对派穷追不舍,朋党之论更盛,终于导致改革派被贬斥,新法全部废除。顺便说一句,有宋一朝,凡是正直良善的大臣无论文武,都是一受攻击,变挂冠求求,包括岳飞都没少干这种事情;反观那些奸臣,反倒是意志坚定,坚持不懈,稳坐庙堂高位,以至于颠倒黑白,把那些回避责任自身安危放在第一位的人视为高人一等。范仲淹改革以整顿吏治为先,侧重的是官僚制度的改革。他改革的具体措施是依靠选派官员完成特殊使命。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选派了一批精明干练的转运使,到地方上去澄清吏治,自己则坐镇京城里,根据各方面的报告,翻开花名册,对不称职者,每见一人姓名,一笔勾之,以次更易。同时,留意选拔合适人选,既得人,则委逐路自择知州,不任事者,奏罢之,公权择通判人。在这样比较严格考察下,一大批尸位素餐的官员被除了名,一批有才干的人被提拔到了重要的岗位。显而易见,这些施政触动了相关官员一直就得到的利益,遭到他们的激烈反抗。北宋自太祖、太宗就制定了恩养士大夫的国策,扩大了中、高级官员的“恩荫”制度。通过恩荫,每年都有一大批官员子孙获得官衔。但这些官员大多素质低下,无所作为,使得需要他们操作的各级管理职能难以正常运营,同时。大量冗员还加重了宋代的积贫现象。受到影响的人和潜在的同级官员阶层此坚决反对,于是联合起来,对范仲淹等改革派进行诽谤和诬陷,并且愈演愈烈,他们说范仲淹与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结为朋党,这就构成了皇帝最不能容忍的罪状。虽然宋仁宗对朋党之罪可能未必相信,但在反对派如此强大的势力下,他开始动摇了,失去了改革的信心。到庆历五年1045年初,同样范仲淹卸责,变法以失败结束。这是一次没有成功的试验。范仲淹目光远大,在吏治问题还不太严重时就抓吏治是正确的,但过于理想化,打击面太大、太急,阻力就大,以致在官员当中无法获得需要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范仲淹自己引退,维护了朝堂秩序的稳定,也没有造成社会动荡不安,随后,出现了庆历之治和嘉祜之治短暂好转,另一方面,问题也在逐步恶化,吏治没有改善,财政逐步出现赤字,引致一场更大的改革,就是王安石主导的熙宁变法。

  对庆历变法本身的基本评判庆历变法的主旨是改进吏治,所以只有范仲淹改革十条中前四条有关,它们分别是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长官,根据它们的内容和实质,庆历变法只涉及差派官的选拔和考核以及进入候选官吏的科考途径。可见庆历变法的诉求不是对整个冗官的解决,也就是即使庆历变法获得完全的成功,也没有解决最基本的冗员问题。同时,提高官员的效率和改善后备官吏来源,也并没有针对冗员本身,效率提高,只能说给减少冗员提供了可能。但是从宋朝一开始的职官制度设置,效率就不是重点,重点是互相牵制保证皇室统治的安全,它的各级管辖从京都到地方的分权、文武高度分开,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还有剥夺军职给官给田都是捅一个目的,那些才是宋朝体制的根本,没有可能触及的。所以,庆历变法目的也不是解决三冗,而是提高参与统治的各级官员的执政效率,只有在这个层面才会引起矛盾,但是这个矛盾和惯常的官吏考核是重合的功能,范仲淹没有必要集中在自己手里。他替换的那些渎职官员难道不应该在例行考核中被撤职?这是在智慧上的不足。这些缺点使得变法在小范围内也没有实现变法的目的。而仁宗的动摇、范仲淹的软弱,甚至造成变法根本就没有形成核心力量,焉能不失败。

  二熙宁变法庆历新政二十六年以后,也就是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了王安石变法。这时候,宋朝之前没有解决的问题日趋严重,北宋的衰颓日甚一日。相比较而言,熙宁初开始出现国库收入下滑现象。熙宁之前的几年,国库这部分已出现赤字,需要内库支助。为了解决问题,王安石在神宗支持下,再一次倡导变法。但是王安石对北宋社会的认识,他的变法的目的却与范仲淹却大相径庭。王安石认为:北宋的主要问题是不会理财,变法应在生财、理财上下功夫。而官吏政治的腐败,不是主要问题。反而应该普遍加俸,厚禄养廉,使官员感受到改革的好处,争取他们支持经济变法,也就是说,他的目的不是解决三冗问题,而是在客观事实杀官扩大了三冗。而本来由于三冗引起的社会矛盾,不但未能受到限制,反而受到怂恿而更加扩大,而且深入到朝堂上,让从皇上到大臣到各级官吏所有人都犬儒其中。

  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庆历新政是以整饬吏治为首要,以砥砺士风、改革科举、兴办学校、认明经旨、培养人才为本源,兼及军事、经济等领域,而熙宁变法则以理财为方今先急,为了增加税赋受人,在制定法规、选用官员方面都将能不能增加收入放在重大位置上。早在嘉祐四年1059年,王安石在写给宋仁宗赵祯的《言事书中曾经概括地举述了存,可以监督皇帝的违法行为。赵宋立国至范仲淹变法共历八十余年,八十年间宋朝中央集权统治而出现全面危机,冗官、冗兵、冗费导致积贫积弱局面的形成。范仲淹认为政治的腐败是北宋贫弱的根源。当时北宋“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帜。”要使国家摆脱危机,臻于富强,必须“择吏为先”。这是一切改革的基础。所谓,“欲正其末,必端其本;欲清其流,必澄其源。”庆历新政是以整饬吏治为首要,以砥砺士风、改革科举、兴办学校、认明经旨、培养人才为本源,兼及军事、经济等领域,宋仁宗在庆历三年1043年,分别任用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担任了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谏官等职务,并“为之开天章阁”,责成他们在政治上有所更张,以“兴致太平”。为此,范仲淹提出了十项政见,为变法张本:一曰“明黜陟”;二曰“抑侥幸”;三曰“精贡举”;四曰“择长官”;五曰“均公田”;六曰“厚农桑”;七曰“修武备”;八曰“减谣役”;九曰“覃恩信”;十曰“重命令”。得答皇帝信任而实行,“天子方信向仲淹,悉采用之。”可以看出,范仲淹的十事中,前五项属于整顿吏治,后三项属于富强国家的问题,最后两项是为了保证政策能够顺利地实施。结果,这次改革尝试遭到守旧大臣的反对,宋仁宗的支持也很不坚定,结果没有出现什么成功就无疾而终。如此惨淡收兵,自然也没有什么造成重大影响。因为变法主将范仲淹极富同情心,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使他成为大家接受的圣贤、作人的楷模而让他的施政主张也随之被人接受。但是他的想法不错,政治上却没有足够的能力,软弱而低能。他虽然被仁宗重用推到变法主导人地位,实际上并不具备领导变法能力。他实际上对这些极为复杂的政治漩涡,采取的态度是一个因循守旧的士大夫的典型态度,远嫌避怨,难进易退,忠直而迂腐,简单而少权变,总之是一个有原则的老好人。庆历新政一开始便受到反对派的攻击,虽然仁宗表示依然信任他,范仲淹还是感到压力很大,他在反对派的诽谤诬陷面前怕了,退缩了。新法颁布后,他不敢挺身施行,而是渐渐因循姑息,不敢建明大事。主将畏葸不前,令许多热心的拥护者心灰意冷。范仲淹害怕祸患及于自身,因此不安于朝,随即乞罢政事,要求外放,放弃了对变法的领导。反对派穷追不舍,朋党之论更盛,终于导致改革派被贬斥,新法全部废除。顺便说一句,有宋一朝,凡是正直良善的大臣无论文武,都是一受攻击,变挂冠求求,包括岳飞都没少干这种事情;反观那些奸臣,反倒是意志坚定,坚持不懈,稳坐庙堂高位,以至于颠倒黑白,把那些回避责任自身安危放在第一位的人视为高人一等。范仲淹改革以整顿吏治为先,侧重的是官僚制度的改革。他改革的具体措施是依靠选派官员完成特殊使命。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选派了一批精明干练的转运使,到地方上去澄清吏治,自己则坐镇京城里,根据各方面的报告,翻开花名册,对不称职者,每见一人姓名,一笔勾之,以次更易。同时,留意选拔合适人选,既得人,则委逐路自择知州,不任事者,奏罢之,公权择通判人。在这样比较严格考察下,一大批尸位素餐的官员被除了名,一批有才干的人被提拔到了重要的岗位。显而易见,这些施政触动了相关官员一直就得到的利益,遭到他们的激烈反抗。北宋自太祖、太宗就制定了恩养士大夫的国策,扩大了中、高级官员的“恩荫”制度。通过恩荫,每年都有一大批官员子孙获得官衔。但这些官员大多素质低下,无所作为,使得需要他们操作的各级管理职能难以正常运营,同时。大量冗员还加重了宋代的积贫现象。受到影响的人和潜在的同级官员阶层此坚决反对,于是联合起来,对范仲淹等改革派进行诽谤和诬陷,并且愈演愈烈,他们说范仲淹与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结为朋党,这就构成了皇帝最不能容忍的罪状。虽然宋仁宗对朋党之罪可能未必相信,但在反对派如此强大的势力下,他开始动摇了,失去了改革的信心。到庆历五年1045年初,同样范仲淹卸责,变法以失败结束。这是一次没有成功的试验。范仲淹目光远大,在吏治问题还不太严重时就抓吏治是正确的,但过于理想化,打击面太大、太急,阻力就大,以致在官员当中无法获得需要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范仲淹自己引退,维护了朝堂秩序的稳定,也没有造成社会动荡不安,随后,出现了庆历之治和嘉祜之治短暂好转,另一方面,问题也在逐步恶化,吏治没有改善,财政逐步出现赤字,引致一场更大的改革,就是王安石主导的熙宁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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