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迎风的来历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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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事交给迎风处理就好。”

  迎风——她认识,上辈子恨不得杀了她的人。

  迎风足足比沈煜白小了七岁,是沈煜白十五岁时从街上捡回来的流浪儿。

  听说沈煜白第一次见迎风的时候,他正在一只垃圾桶旁边跟几只流浪狗抢食。

  他瘦得只剩皮包骨,眼睛凹下去,但看起来特别有神,看起来又凶又狠,比那些流浪狗还厉害。

  为了抢一个别人已经咬过一口的脏面包,迎风拿着棍棒驱赶那些流浪狗,自己腿上被狗咬了两口也不在乎。

  彼时沈煜白也才十五岁,他看一个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小孩子与一群狗抢食,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

  他下了车,将脏兮兮臭烘烘的迎风从地上扶了起来。

  迎风像一头饿狼一样看着他,死命地护住手中的脏面包,双眼满是杀气。

  沈煜白想去拿他手里的脏面包。

  那面包都已经长毛了,吃不得!

  可迎风上嘴便咬,那撕咬人的劲儿,跟狗没有差别。

  沈煜白忍着疼从兜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慢条斯理的撕掉包装塞进迎风的嘴里。

  “这面包脏了,你不要再吃了,我给你买新的好不好?”

  迎风似乎明白了他在说什么,慢慢松开了牙齿。

  “我车里有牛奶,还有早上来不及吃的三明治,虽然凉了,总比你吃这脏面包好。”

  沈煜白牵着他上了自己的车,司机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子,嫌恶地皱了皱眉头,尤其是闻到他身上刺鼻的馊臭味,忍不住捂住了鼻子。

  “少爷,这孩子是谁啊?”

  “路边的流浪儿。”

  “您这车刚洗过,这小孩那么………”

  沈煜白眼神一凝,司机只能将话咽回肚子里。

  迎风狼吞虎咽地吃着三明治,喝牛奶的时候都呛着了。

  沈煜白毫不嫌弃地给他顺气,柔声道:“你慢慢吃,不要急,不够我还有呢。”

  迎风点点头,双眼通红。

  沈煜白示意道:“李叔,先回锦园。”

  锦园是他一个人的住处,刚买的宅子。

  沈煜白看他已经吃了点东西,也算是垫过肚子,所以回到锦园之后先带他去洗了个澡。

  沈煜白也不嫌弃,亲手给迎风搓澡。

  不难想象,给这孩子洗完澡后,浴缸里的水都成巧克力色,吓得阿姨拿着消毒液整整消了三遍毒。

  这孩子五官长得也不赖,不过被风吹日晒的,脸上皮肤粗糙的不行。

  沈煜白叫阿姨给他煮了一碗牛肉面,迎风照样吃的狼吞虎咽,吃着吃着,突然就哭了。

  他不会说话,只“啊啊啊啊”地发出类似幼兽的呼鸣?

  “你不会说话吗?”

  迎风继续啊啊啊。

  “那听的见吗?”

  迎风还是啊啊啊。

  沈煜白叹了一口气,等吃过饭后又将他送去医院。

  “你到了医院之后乖乖听话,我让医生给你检查一下你的语言系统和听觉系统有没有问题?等检查完了哥哥奖励牛排给你吃。”

  迎风可不沈煜白毫不嫌弃地给他顺气,柔声道:“你慢慢吃,不要急,不够我还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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