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不情不愿第1/2段
当克雷顿到了治安署,便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柜台前填表。
瘦高的身材,稻草一样的乱发。
是布鲁诺。
克雷顿没听说过侦探和治安官之间会有合作,
布鲁诺填完表,转身正看到他。
“我得说个坏消息,你要的汇报可能要晚点了,负责你委托的助手桑德斯昨天被人举报违反《城市治安条例》,现在还被关着。”
“他怎么了?”克雷顿问。
“不知道是谁认出他是个侦探,举报他非法持枪。我已经尽力了,但他至少还要再被关三天。”
布鲁诺说这话没有多气恼,被人举报对于他们这个行业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
《城市治安条例》规定人们在城市之内严禁持枪,除非拥有持枪证。
但还是有大量枪支从乡镇地区流入城市,落到无许可的人手中。
需要枪的人不会因为一纸条例而失去需求,而治安官的数量也不足以维护这样大的一个城市。
侦探这个行业更是非法持枪人员的聚集地。
有名气的侦探事务所当然能办下持枪证,但是布鲁诺这样的小事务所才是行业的大多数,他们经常面对危险人物,如果没有武器保护自己,便有失去性命之虞。
同时,能搞到枪的侦探才容易被雇主信任,因为他们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包含违法的部分。
“为什么不直接交罚金出来?”
“罚金要5镑,交完罚金他这几天就白干了,还倒欠2镑。”
克雷顿插在大衣口袋里的手摸了摸治安官的银星徽章,决定做出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我看看能不能把他快点放出来。”
虽然圣阿尔文教区的治安署大楼还没有办下来,但他的名字已经在治安官名册上留下了,或许有这样的权力。
他今天的主要目的就是来总治安署领取一把普通点的武器,家里剩下的那把枪太长太醒目,而且具备特殊的标签容易暴露他的经历,不适合带出来。
布鲁诺很快走了,一到冬天,侦探行业就开始热闹起来。
克雷顿把银星徽章放在柜台上证明自己的身份。
“您终于决定成为治安官了,贝略先生,很高兴能和你一起共事。”
熟悉的招待员比以往都要热情,而他对每个治安官都那么热情。
成了治安官,他们就是自己人——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您是在圣莫雷德教区注册的吗?因为我这两天没看到您来,还以为您忘了托付给我的事儿.......”
他絮絮叨叨的,克雷顿不得不尴尬地制止他:“我不会忘的,所以她决定什么时候见我?”
他们说的是关于克雷顿要和自己杀的第一个人的遗属见面这件事。
“周四下午。”
克雷顿垂下头,在皮夹里抽出一张十先令的钞票:“多谢,就当我请你吃了顿饭。”
杀人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处理后续才让人紧张。
“您没事吧?”
“没事。”
“那我就放心了。”接待员接过钞票:“那是一场误会,您别把它放到心底去。要我说,害了疯病的人确实不该到处走,他们既容易伤害别人,也容易被人伤害。要是把他们全放出来,我们的治安官就不用忙别的事了。”
“你说的不错,我现在需要一把枪,该从哪儿领?”
“就在一楼后边儿,我可以给您向库房写个申请,不过最后的数据统计还是归在盖利德先生那儿。不过要枪械的话,您找您那边教区分部的主管问问应该来得更快,也可以带自己的枪去巡逻。”
“我已经来总治安署了,只是顺便领取自己的那份装备而已。”
“好吧,我这里还有一份新人手册和地图,您需要吗?”
“要的,谢谢。”
克雷顿拿着手册翻了翻,很快就明白了治安官现在的情况。
萨沙市的治安官就人数而言是做不到控制整个城市的。
市中心主要是私场误会,您别把它放到心底去。要我说,害了疯病的人确实不该到处走,他们既容易伤害别人,也容易被人伤害。要是把他们全放出来,我们的治安官就不用忙别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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