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成年人的失败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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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旭摸了把下巴的胡茬,眼神有点呆滞。

  走到洗手间洗了把脸,这才如梦初醒。

  “好歹夫妻一场,而且这个点民政局中午休息,吃顿散伙饭吧。”

  王旭是这个意思,他是个重情义的人,现在依旧对杨晓梅不舍。

  杨晓梅看了看时间,没回答,算是默认了。

  十二点十七分,两人到了一家火锅城,就在山东路民政局对面。

  这里是两个人的起点,如今却变成了终点。

  王旭现在还记得,当时认识杨晓梅就是在这家饭店。

  那天有人喝多了,对杨晓梅动手动脚,王旭看不惯,英雄救美。

  如此一来,两人便产生了好感,随即感情迅速升温,进而步入爱河。

  现在想想,那也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进去吧。”

  杨晓梅率先往里走,她眼睛里有往事,藏不住,却又在故意掩盖。

  王旭察觉得到,但是没说。

  进去之后点了一些蔬菜和肉片,两人便开始吃了起来。

  饭吃到一半,王旭还是没忍住,便深吸了一口气问道:“为什么跟我离婚,还是在我最难的时候?”

  “我……”

  杨晓梅支吾着,没给出一个答案。

  王旭对她很了解,肯定不是感情方面问题,而她也不物质,这样看来可能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父母那边的压力。

  “吃饭吧。”

  王旭没再问,基本上确定了。

  从火锅店出来,正好一点半,这个时候民政局已经开始办公。

  今天人不少,有喜结良缘的,也有分道扬镳的。

  王旭和杨晓梅排了号,就坐在一边等待。

  将近二十分钟,到了他们俩。

  “你们想好了吗,组织一个家庭不容易,双方似乎也没什么原则问题,不一定非得离婚,有什么问题说开不就好了,我看还是都再好好想想吧。”

  工作人员很理性,态度也很和善。

  但是杨晓梅主意已定。

  “您还是给批了吧。”

  王旭能感觉到,离婚已成定局,所以也没说别的,只是让工作人员办手续。

  但现在离婚不同以前,是需要冷静期的。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

  王旭早忘了这茬,杨晓梅也一愣。

  “那三十天之后我们再来。”

  扔下一句话,杨晓梅收好身份证等资料,便起身离开了。

  王旭拿好自己的证件,也匆匆跟着出去了。

  “到时候再联系吧,我走了。”

  杨晓梅踩着高跟鞋,朝着前面走,也不等王旭回答。

  王旭想要说点什么,但还是选择了闭嘴。

  电话这个时候不合时宜的响起,是公司刘秘书打来的:“王总,公司的电脑和办公桌椅什么的,全被债主搬二十分钟,到了他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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