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气象一新第1/3段
咸通十四年四月十一,苏州华亭县徐浦场。
随着梅雨季节临近,徐浦场露天盐场的大规模晒盐将暂告一段落。
在下一个日照充足的晒盐季到来前,徐浦场食盐的生产会转为在室内进行,由榷场牵头集中设大灶煎盐——为石灰窑烧制石灰而储存的大量石炭也会用在此处。
亭户家中的少年孩童在几名净莲社员的指挥下,将密集排列在平整晒场上的木制盐板收起,按各自所属的邻、保集中保存起来,等到梅雨季节过去后再继续晒盐。
(唐朝开国即高祖武德年间颁布的律令规定了县以下的基层社会组织模式:
“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四家为邻,五邻为保。保有长,以相禁约。”
这也是“村”这个行政单位在中国历史上正式作为一级基层管理组织而出现。
安史之乱后,由于社会动荡,原有的户籍管理和记录几乎完全丧失实际意义,传统的乡制也基本丧失其作用。
为了适配两税法改革,新的基层管理模式以更小的“村”级单位和田亩为核心,而不是汉时动辄数千户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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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魏三长制发端的、以户口控制原则为基础的隋唐乡里制,以中唐实行两税法为契机,渐次向以村落、田亩控制为基础的乡村控制制度变化。)
身强力壮的男丁和健妇负责从自家的小盐舱中装满的粗盐装进麻袋,用独轮推车送到不远处的净莲大社交付。
除去亭户应纳的夏税之外剩余的部分粗盐,还能按每斗盐十八文钱的收购价换取额外报酬。
刚刚过去的春季,几乎每个亭户家庭都能凭此赚取到起码九贯钱的收入,这已经足够他们一整年的开销。
若不遇上什么重大变故,几年这样干下来,这些亭户甚至能靠自己买下一块不小的自耕田地,置办一份产业。
而若在梅雨季节还想获取收入,徐浦场的亭户可以到华亭榷场内的石灰窑或铁场去帮工,或是作为劳工参与鼎新社最新制订出的大道扩建计划:
鼎新社要在明年十一月前修筑完成未来将链接华亭县城,华亭内河港和青龙镇海港的几条大道。
临时招募的短工在这种繁忙的纳税时节也会替一些亭户完成搬运盐袋的工作,对应工时的报酬则由华亭榷场发给他们。
一个壮汉子在徐浦场干上一天经过净莲社弟子验收合格后,能得一斗米和二十五文铜钱或等价的其他物资。
如果想多干,还能计件换钱,每人每多搬运十石的盐大约可获得四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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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这样灾荒满地的年景,华亭榷场给出的报酬让两个壮劳力足以养活一家六口人还能节省些粮食备急,可谓是相当优厚的待遇。
而和鼎新社签了十五年长约的长工,待遇根据其工种和手艺的精熟程度,还会有不同程度的福利待遇。
不过所有长工所共同享受的待遇——如同朝廷命官一般固定的“职事田”产出倒是完全一样,每人每年可得四十石米粮。
(鼎新社所谓的“长工”绝大部分是有一技之长的工匠、出海的老练水手、武艺精熟的护卫以及账房,书手之类的文书工作者,并非是指跟地主有租佃关系的体力劳动者。)
这些鼎新社工薪阶层的“职事田”收入,大部分都来源自净莲宗僧人每人都有的数十亩免税僧田。
鼎新社借贷给净莲宗僧众购买度牒的钱财,便会以占有其名下免税僧田产出三十年的方式偿还完毕。
净莲宗僧众自己的福利待遇其实也来自其中,不过僧众们还多了一部分做法事和公开讲经的收入,一年下来起码也能挣得二十余贯钱。
虽然跟法门寺这等香火鼎盛的名山古刹里的住持僧官没法比,但对于大部分普通的劳动僧众而言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
若按传统的寺院培养模式,这些出家僧众大部分都不能在三十五岁前攒够钱买到度牒成为合法的僧人,更不用提其他收益。
经过半年多的建设,原本衰败贫瘠的徐浦场周年可得四十石米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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