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赐金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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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王室专用的四轮马车,大概需要240枚弗罗林。

  当然,这只是个约数,具体物价会随供求关系而浮动,在后世,仍会因封成等因素,物价暴涨,更别提中世纪了。

  可能一场旱灾下来,面包的价格就在犹太商人的哄抬之下,暴涨数百倍。

  等到犹太商人挣够了钱,精明的当地领主往往又会找个由头,将其处死,并没收其全部财产。

  这不仅能使沸腾的民怨被平息,还能间接从领民的手指缝里掏出每一颗铜子儿,供自己享用。

  所以洛萨现在的全部家当,有一百枚金弗罗林,八十枚金苏勒德斯,将近五百枚银第纳尔,两盏奥托赠予他的银质酒杯,两匹草原战马,一匹妮萨安战马,一匹阿拉伯马,两匹驮马。

  以及一套多余出来的精良锁子甲。

  银币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汉斯击败对手,获得的赎金。

  这笔钱大概能武装十名穿皮甲,手持铁剑和长枪的军士,雇佣一个规模在三十到五十人之间的小型佣兵团为自己效力。

  “果然,打仗就是烧钱,想要在耶路撒冷崭露头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洛萨盘点着自己的小金库,有些忧心忡忡。

  回到旅店时,莱恩已经结清了房费,收拾好了全部行装,牵着马匹在外等候了。

  “大人,这是您的坐骑,食物和坐骑的饲料都已准备妥当,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莱恩谦卑地躬下身子,满脸敬畏道。

  莫德尔则来到战马跟前,伏下身子,准备充当洛萨的踏板,好让他上马。

  自从昨天洛萨击败了阿韦拉多这位狼人骑士后,他和莫德尔看自己的神情就与以前截然不同了。

  简直是敬若神明。

  倒是汉斯,依旧如往常一般,没什么变化。

  在他看来,洛萨杀死狼人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连大名鼎鼎的地狱守门人都为领主服务了,区区一只狼人,根本不算什么。

  洛萨面色肃然呵止了莫德尔的行为:“站起来,莫德尔!”

  “如果需要奴仆,我会拿钱去买,但我现在需要的是勇猛善战的勇士,而非卑贱的奴仆。”

  “莱恩,你也一样。”

  洛萨翻身上马,冷哼道:“我们即刻出发,”

  其实,一个忠诚的奴仆,在战场上往往也能发挥出不俗的威力,譬如阿尤布帝国的马穆鲁克骑兵。

  但洛萨完全接受不了这种作践人的行径。

  他距离彻底融入这个世界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但洛萨宁愿自己永远都不会融入。

  ...

  这是一座被火焰焚烧过的小镇,满目疮痍,遍地废墟。

  身首分离的男人倒在路边,密密麻麻的乌蝇趴在死者的口鼻与伤口处,进进出出。

  人一靠近,顿时掀起黑色的风暴。

  富有经验的老兵莫德尔沉声道:“这些强盗刚走不久,废墟中尚有余烬。”

  洛萨皱眉道:“巴本堡的边境巡逻队也不管吗?”

  “应该是管了的,您看几具尸体,身上和脖颈上都有穿戴盔甲时的勒痕,他应该是个军士,只是甲冑都被人剥掉了。”

  “能找到吗?”

  洛萨的语气很平静,这样的事每天都会发生,这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强盗,就连贵族间争斗,也时常会劫掠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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