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某年某月某日 21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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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书也很着急,她不会质疑贺君与,只按住吴兰,让她相信贺律师,唯恐她跳起来喧哗,但其实,她自己的脚趾都紧张得紧紧勾起来了。

  吴勇这边下一个证人出场,是熟人,19号院吴家的邻居——莫有霖。

  看见19号院的人作为吴勇方证人出场景书还是愣了一下的,吴兰也是,惴惴地问景书,“她这是……帮着吴勇吗?”

  既然是作为被告方证人,当然是帮吴勇的,但景书不明白,还能怎么个帮法?

  莫有霖二十七八的年纪,是19号院租户,跟丈夫徐鹏程一起来京打拼,租住在吴家隔壁一间同样十几个平米的房子里,年轻人北漂不易,很努力很努力地在活着。

  文哲上前问证人:请问你跟原告以及被告是什么关系?

  莫有霖:我是原告的邻居,住在她家隔壁,两年前住到19号院来的。

  文哲:那你住进来时吴兰就已经在娘家待着了?

  莫有霖:是的。

  文哲:这两年里,你见过被告吴勇到19号院来吗?

  莫有霖:有的。

  文哲:有几次你记得吗?

  莫有霖:不记得了。

  文哲:那你记得吴勇每次来的情形吗?

  莫有霖:这个记得,而且印象深刻,因为每次来都闹得人仰马翻的。

  文哲:为什么会闹得人仰马翻呢?

  莫有霖:吴兰不让吴勇进门。

  文哲:你能具体说说吗?

  莫有霖:我看到的好几次,吴勇都提了大包小包来的,但每次吴兰都把他的东西扔出门,有几回把钱还扔出来了。

  文哲:你怎么知道扔出来的是吴勇给的钱?

  莫有霖:我听见了,吴兰骂吴勇,说不要你的臭钱,拿着你的东西滚之类的。

  文哲:他们吵架有提到房子吗?

  莫有霖:有,吴兰骂吴勇,休想再回来要房子。

  吴兰再次急了,在底下和景书咬耳朵,“这小莫,咋说得好像是我要霸着房子不要吴勇来看妈呢?不是这样的!他每次来都是来找妈要钱!这两年又惦记上了房子,一直在闹,这房子给了他,妈住哪里去?就算要争产业,妈还活着啊!”

  拿着你的东西滚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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