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兄弟,兄弟 第十四章 示警,前人粗心后人得福(中第1/2段
说话间,两人通过那条两尺宽的小小通道,从内洞回到了外洞。
走出洞口,两个少年不约而同地长长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又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了脚下的柒树林边:在那条小路上,那两个只穿着内衣里裤的贵族少年,还静静地躺在那儿。
那一对主仆的衣裳,都被剥下来了,现在正穿在林小虎和赵大忠的身上。
“咱们去把他埋了吧!”张弃叹了口气,虽说人死如灯灭,还是入土为安的好。
但走近了,他又后悔让莫愁跟来了,因为这场面,实在太过血腥。
虽然血液已经凝结了,变成了腥臭的黑褐色,但那被妖兽啃得面目全非的尸首,那散落四处的断手断脚、指头、内脏,就连心理素质一向强大的张弃,也忍不住想要呕吐的冲动。
莫愁更是大老远就脸色苍白,小小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似乎已经忍耐到了极致。
但对张弃的建议,她虽然暂时住了脚,却很快就摇摇头,跟着他继续往前走。
“既然被投进了圣之血祭这个炼狱,这样的场面,我想以后应该还会看见。到那时候,能有人像你一样,让我躲在后面么?与其到那时候才去适应,我宁愿现在就把它适应好!”
张弃盯着她,一句话到了嘴边,很有说出来的冲动:“只要有我在,我一定让你躲在我的后边!”但他并没有说出来,萍水相逢,素昧平生,这种话还是不要说的好。
于是两个少年开始挖坑埋人。其实坑还好挖,昨天那王海彪等人挖的那个陷阱就很合适,里面的机关暗器已经全部释放出来了。把两具尸体丢进去,两人就开始埋土。
旁边松软的泥土里还有一些残肢断骸,正好一同埋进去,不用暴露在小道上。
张弃用长枪撬起泥土,忙活了一阵,目光忽然扫到了什么东西,不由“咦”了一声。
那是一只指头,已经开始发黑。
“哎呀,大哥哥,你怎么这么恶心啊?”见张弃拿着那截指头不住端详,莫愁脸色更加苍白,肚子里翻江倒海地,不由急匆匆叫道:“太恶心了,快丢掉快丢掉!”
张弃却没有丢掉,而是喜滋滋地从那指头上,取下了一件似乎并不存在的东西。
那是一枚戒指,颜色深邃,造型古朴:须弥戒!
这可能算是两个少年进入万丈山以来,最让他们开心的一件事了。
莫愁却并没有凑过来,只是远远地一边忙碌,一边问道:“这是什么?”
“你不知道须弥戒?”张弃很有些诧异:“在大拍卖行,你不应该看到过吗?”
“你说的是路上的那次拍卖会?”莫愁有些神色黯然:“我后来听同车的姐妹们说过了。但那天我本打算去的,一个来自风城的富家小姐找到我,强令我不得离开军营一步。我听说有好些姐妹都收到了这样的威胁,所以那次拍卖会我没能参加。听说他们在拍卖会上得到了借款,买了好些好东西,还有功法秘笈,我却什么也没有。”
张弃舔舔嘴唇,真是个可怜的女孩,怪不得她的实力这么差。
“这叫须弥戒!”
这时两具尸首也埋得差不多了,两人拍拍手收了工,坐在路边石头上。张弃便给莫愁解释须弥戒的作用,他手里拿着戒指,细细讲着莫愁趴在他腿边,这场景,很温馨。
“这枚须弥戒很是不凡,它上面雕刻了一个隐匿阵法,不是意识十分强大的人,不能看出它的真实面目。所以昨天那几个少年都不知道,他们居然错过了这么好的一件宝贝。从它身上雕刻有阵法来看,它至少也是法器,就是不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大的空间。”
莫愁没有看那枚戒指,而是两眼直冒小星星地看着张弃:“大哥哥,你懂的好多!”
张弃没来由地有些羞惭。
他的这些知识,一则来自于当初与卢小玥的闲聊,那小女孩读过很多书,可谓是个小小“百晓生”二则来自于他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涯,第三就是他自己也看过一些书,比如陈家庄陈勿离送给他的杂谈趣闻。他又博闻强记,读过的书,就不管多久都不会忘记。
但他还是感觉自己知识太过匮乏,大概也只能忽悠一下莫愁这样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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