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奉去世的父母如对待活着一样第1/2段
一、说到守孝三年,我要讲讲我的亲戚,是我爱人的大姨两口子,他们夫妻两个真的让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是城里人,在城里生活得非常好,可当她的婆婆去世以后,夫妻两个人从城里头搬回农村。
我问他们为什么回来呢。她说:人家都说老人去世三年不离家,魂经常会回来看看。我们虽然是共产党员,不太信这个,可是老人去世,我们心里也是很难过,所以我们就不在城里住了,回来住三年。这是我遇到的真正做到守孝三年,的唯一一例。
这个大姨人非常好,在家里是老大,对兄弟姐妹们好得不得了。她有个小妹妹离异了,孩子没人管,她天天拿出工资管她的侄女,从小一直管到今年好像都14岁了。她为什么这么做?因为母亲临终时最放不下心的就是那个离异的小女儿。她为了能让母亲安心,就照顾妹妹的孩子,一照顾就是十几年。
他们夫妻俩让我很感动,我们现在已经很少能看到守孝三年的人了。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丧事和婚事分不清,很多丧事办得比婚事还热闹,又唱又跳的,我当是结婚呢,一去看原来死人了。
办得这么热闹,是为了向大家宣布一是他家死人了,二是宣传一下他们很有钱、很孝顺。其实,全是假的呀。老人去世本身是很严肃的事情,可是现在弄成蹦蹦跳跳的,搞得好多人都盼着死人,因为死人了就有歌听,有舞看了。所以说现在社会颠倒之极啊。
我就曾经遇到一个老板,父母去世以后他很难过,专门弄了一间房,给他父母塑了两尊小像在里头供着,早晚上香跪拜,天天如此,如果他出差,就会交代给爱人,只要他在家,绝对是他自己亲自烧香,自己跪拜。
我很感动啊,我说怪不得这人发财呢,发财的原因就是《弟子规》上讲的“事死者,如事生”,侍奉去世的父母如对待活着一样。
二、在孔子的学生中有个学生宰予,他是个思想十分活跃的人。孔子提倡子女必须为父母守孝三年,宰予当面反对说:时间太长了。孔子对此很生气,问他:难道你没有从父母那里得到过三年的爱抚吗?
我们从一岁到三岁,父母对我们的爱抚有多少,可让我们给父母守孝三年,我们都还嫌多。别说三年呢,现在人对父母去世后的一七、二七、七七都嫌烦啊。
在我国古代,父母去世,要为父母守孝三年。在父母的坟墓旁盖上简陋的草房,穿粗布孝衣,吃素食,夫妻不同居,平时不从事娱乐活动,以此来表达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哀悼和纪念。
为父母服孝的制度后来又扩展为给祖父母、叔父母、岳父母等长辈的服孝制度,在我国古代的典籍《礼记》、《仪礼》中有专门的记载。
五四运动以后,特别是到了现代社会,这一制度才逐渐被废止,但做儿女的对父母的怀念和追思还是不应该忘记的。
在我们一岁的时候,母亲为我们哺乳,我们回馈她的是什么?淘气地咬她一口。我们小的时候,父母会绞尽脑汁给我们做各种营养的东西吃,为的是我们能健康成长。可两三岁的孩子非常淘气,经常会把母亲辛苦做的食物打翻在地。
我家儿子二岁的时候,有时候不注意,就会把饭扣在桌子上,我们家的规章制度是不能抛洒一粒粮食,我爱人就会从桌子上捡到自己碗里头,然后给孩子重新盛饭。做母亲的天天想着给孩子怎么样熬粥才有营养,天天想着给孩子做这吃、做那吃,从来没想过自己。
再接着回顾我们自己的生命历程。我们上小学的时候,可能因为想要一台电子琴,就要花掉父母一个月的薪水,可我们大多数人弹几次后就不弹了,这就是孩子对父母的回报。
上初中了,跟父母和同学看电影,却不愿意和父母坐在一起,只愿意陪同学,这就是给父母的回报。
高中毕业了,父母大多会给孩子做一顿丰盛的晚饭,可孩子还是选的对父母的怀念和追思还是不应该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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