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意料之外的“客人”第2/3段
“不,我在寻找诡眼判官的身殒之地,巧的是,我偶遇了太一门的那位,呵,诡眼判官之死,果然有更深的内幕......”
声音渐渐低了下去,血色火焰团成的漩涡熄灭。
..........
“咚咚.....”
敲门声响了两下,外婆的声音传进卧室:“元子,吃晚饭了。”
她的语气里带着几分轻快,似乎心情不错。
张元清睁开眼,卧室里一片黑暗,窗帘遮住了外头的灯光。
好舒服,白天的消耗总算弥补回来了,可惜松海难见月亮,不然晒晒月光就完美了.......张元清打着哈欠,穿上棉拖鞋,拧开卧室门把手,来到客厅。
一股浓郁的香味飘入鼻腔,饭桌上摆满了菜肴,咕咾肉、红烧肉、烤鸭、乌鸡汤、芦笋、春笋等等。
外婆围着围裙,在客厅和厨房间奔走。
表哥在厨房帮忙。
客厅沙发坐着头发花白的外公,坐姿笔挺,专心致志的看着电视。
餐桌上坐着一对中年夫妻,正是张元清的舅舅舅妈。
舅妈五官姣好,皮肤白皙,虽然徐娘半老,但保养的很不错,她穿着束腰的白色长裙,头发波浪般披散,眉眼间有股娇气。
舅妈身边的男人,五官和陈元均颇为相似,穿着紫色西装,紫色修身裤,玫瑰色衬衫,骚气的像夜店少爷,不,老爷。
张元清的舅舅是个不靠谱的,年轻的时候玩乐队,说要追逐梦想,向往诗和远方,于是背着行囊穿着喇叭裤,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离家出走,当起流浪歌手。
几年之后,梦想没找到,被社会毒打的遍体鳞伤回来了,也不出去工作,天天扛着录音机当该溜子,走到哪儿跳到哪儿,整天不是唱卡拉ok,就是和狐朋狗友鬼混。
当然,那个年代城里的年轻人都是这样,就是混。
因为长的好看,说话又好听,所以把家境优渥的舅妈娶到手,结婚后确实收心了几年,但舅妈生下表哥后,他很快就原形毕露。
整天游手好闲,反正不工作,就是玩。
“元子,有没有想舅舅?”舅舅看到自己的衣钵传人,非常开心。m.
舅舅喜欢唱跳rap,最喜欢的歌曲是“呦呦切克闹,煎饼果子来一套”,并会配上自创的舞蹈。
家里除了张元清,没人愿意陪他说唱尬舞。
所以舅舅很重视张元清,视他为衣钵传人。
“舅妈!”张元清打了个招呼,然后敷衍的回应了一下舅舅。
“舅舅给你带了礼物回来。”舅舅说。
“哦,我的舅舅,您终于回来了,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呢,如果你提前告诉我,我一定去机场接您,上帝会为我作证的。”
张元清态度大转弯,以表达自己强烈的情绪。
舅甥俩大笑着握手,碰肩,舅舅搂着衣钵传人的肩膀入座:
“元子啊,我最伤回来了,也不出去工作,天天扛着录音机当该溜子,走到哪儿跳到哪儿,整天不是唱卡拉ok,就是和狐朋狗友鬼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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