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屠城和嫁妆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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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雄英在宫里,吃祖母的,喝祖母的,宫里也没有月例银子给他,自己个儿穷的叮当响。

  可朱雄英穷,他娘有钱啊。

  常遇春本来就是个好屠城杀俘的,屠城为了啥?常遇春自己是个好杀的性子,倒也无所谓。

  可手底下的兵不就是为了那点钱嘛?

  可这些兵拿了钱,都能揣到自己兜子里?

  别逗了,有的长眼力见的不用人说,自己就会孝敬上官,以期望下次屠城的时候还能捞着个好差事。

  事实上,打仗就算是让你大索三天不封刀,你也得捞着个好差事,要不然让你把守城门要道,或者等到后几天人都抢完了再让你抢。

  这种情况,别人抢钱抢的手都秃噜皮了,你口袋里还干净的叮当响。而有钱的,别人都抢过了,你再抢也没地儿抢去了,总不能对自己战友下手吧。

  所以军中送礼,屡见不鲜,为的就是得个好差事,抢钱起来顺手。

  可是这种情况下,当兵的还没见着钱,就要先掏出来点儿贿赂上官,等大军进城之后,为了先回本,再挣回来点儿。

  再加上那个年代,百姓们都没什么家当,那点儿东西在百姓自己看来,那是比命还重要的东西,所以把东西藏各种隐蔽的地方。

  如果不下狠手,要是不挣钱还好说,关键是之前贿赂上官,还出了不少,要不然就赔了,哪有爷们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卖命,还赔钱的道理?

  所以在当兵的不得为了那点钱财,往往大肆杀戮,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他们也有老婆孩子要养活!

  所以一般屠城的将令都是大索三天不封刀,因为三天后,什么都没有了。实际上都不用三天,只需要两天工夫,一座再大的城池,也就剩下一片白地和尸骨了。

  也就没有必要四天,五天的耗着。

  所以汉朝程不识治军严谨,军纪严明,又爱戴士卒,手底下的兵能各个以一当十,而常遇春蓝玉治军宽松,手下士卒却各个以一当百,核心的根源便在此处。

  在这个时候,跟士卒说家国天下,爱国情怀?那就是扯淡!当兵吃粮,粮食够吃,接下来就是为了挣钱。

  不挣钱,谁替你卖命?

  所以最后到了常遇春这儿,这一层一层的下来,就算是不主动收,常遇春的家底儿,也比其他的开国公爵侯爵厚了不少。

  正因为如此,老爷子也不猜忌他,名声坏到这个地步的,还有什么猜忌的必要!

  所以常家嫁闺女的时候,大车小驾的,一车一车的往宫里运东西,直从白天运到了天黑,还没有运完一半儿!

  嫁的是明媒正娶,娶的是患难与共,在这种封建时代,女子地位要比男子低了不少,可是结发夫妻却不在此列,正常来讲,在家中地位也不比夫婿低的。

  本来这个时代的嫁妆,都要比彩礼浑厚的多,嫁闺女又不是卖闺女。彩礼,随便意思下就得了!

  可是这些嫁妆,俗称压箱底儿,夫家是没有权利动的,就算是这个女子死了,也得落在这个女子所出的儿子手里。

  朱雄英的亲娘死的早,所以在宫里常家的嫁妆都落在了常家的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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