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和男朋友的往事(1)第1/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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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致明白了这个原理以后,萧绎便认真地去听音乐了。

  他喜欢音乐声中自然的流水和鸟鸣,仿佛他此时正处在野外或者是荷塘,任风拂过自己的身躯。

  音乐声中笛子、二胡和筝他一听便听得出,但是音乐中有的乐器弹奏出来的声音,他是从来都不曾听过的。

  薇姿吃完了,且将碗洗完了回了来时,萧绎仍站在电视前,闭着眼睛,似乎是陶醉在其中。

  直到那首音乐结束,薇姿才咳嗽了一声,意图把萧绎从音乐声中拉回来。

  萧绎睁开眼睛,看向身边的薇姿,他眼睛中似乎有些茫然,或许还没有完全从音乐中缓过神来。

  薇姿笑着问:“音乐如何?”

  “音乐极好,我已经许多年不曾如此深切地感受过音乐了!只是,这音乐之中,除了二胡、笛子和筝之外的乐器,我确是之前听都不曾听过。”

  薇姿说:“这是正常,这个人的音乐以我们中华乐器为主,但也会用到其他地区的乐器,有些乐器,是近代才产生的。比你晚了千年的!”

  萧绎叹了一口气,说:“千年,听起来真是好久!”

  薇姿热情地:“你也别叹气了,之前还说既来之则安之呢,现在又开始惆怅了!之前你说过你的名字,那如今我也说我的名字,我叫周薇姿。”

  她本来伸了手的,但是,想着这是现代的礼仪,就又缩了回去。

  却不承想,萧绎还是:“周姑娘!”

  薇姿撅着嘴,说:“你还是叫我薇姿吧,周围人都这么叫我,叫周姑娘还挺怪的!”

  萧绎也很爽快,他说:“薇姿!”

  薇姿想,即便生活的年代不一样,年龄大的人始终是年龄大的,做事不拖泥带水,让他叫名字,立刻就叫了,也不犹豫。

  萧绎说:“那你如今便说你的事吧!”

  薇姿把音乐停了,坐在萧绎的对面,开始娓娓道来她跟男友的事了。

  薇姿说,她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了婚,自己就搬到了这个地方买了房子,一个人住。

  大学的时候,她报了社团,认识了现在这个男友。

  上大学,她直接说上学,通俗易懂。她怕自己说大学,萧绎会想到四书中的《大学》。

  怕萧绎不懂“社团”是什么意思,她还解释了一一遍:社团是由共同爱好者组成的一个小团体。

  当时,这个社团只说是音乐社团,加入了以后才知道,原来这个音乐社团,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爱好者都收。

  薇姿觉得难以理解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都收的行为,觉得不伦不类。但是社团刚开,社长不想流失人,就让热爱吉他的余世希去劝薇姿不要退出。

  “你好,我叫余世希!”他温暖的笑容让人感到很亲切。“我和你是一个社团的,不知道进了社团以后有没有看到我?”

  薇姿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余世希说:“听说你要退社团,因为什么事情可以告诉我吗?”

  薇姿皱了皱眉:“我觉得社团里既有民族乐器爱好者也有西洋乐器爱好者,很不伦不类!”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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