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英文八级第1/3段
最后一道大题,是写作文。
这可比英语试卷里,那个简单的短文要难十倍。
有些像语文里的作文,还必须要有中心思想,800字的那种。
林明卡在这里已经十分钟。
考试时间是三个小时,离结束,还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如果是国人写作文,胡编乱造一下,是够的。如果是外国人来写,时间也是够的。
但国人写英语作文,就好像是让外国人来写语文作文,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这篇作文的题目是这样的。
描述你所参观过的最美丽的地方。
你应该回答:“它在哪里,它是一个国家”或“位置”,它是什么样的?”
你和谁一起经历了它,在过程中,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为什么你会记得?它对你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让你从中明白了一些什么道理。
出题老师够刁钻的。
也不怕难死无数学生的脑细胞。
光这个题目,平时英语成绩没个90分以上的,估计看都看不懂,更别说回答。
林明苦思冥想半天,最终决定下笔。
这道大题,最难的不是让人们描述脑海里印象最深刻的地方。而是如何用英语表达你在里面的一些人生领悟,如何用英语去将那些华丽的东西展现出来。
要知道,普通高中生的英语词汇,估计连外国十一二岁小孩都不如。更别说这种需要大量词汇量的作文题目。
所以你只能利用你知道的词汇,去进行有限的描述。
能不能得高分,就看运气了。
一路磕磕绊绊,最终还是把这道大题在收卷的铃声敲响之前,林明写完了。
他舒了一口气,将试卷检查到考试结束,才上交上去。
能不能考过,他并不在意。他只在意自己的英语水平,到底能不能够得上市一中的升学考。目前来看,他觉得雅思也不算太难,如果估分的话,他觉得能打3-4分左右。
雅思取听说读写四门分的平均值,其中读写就包含在试卷里。满分9分,如果听和说也拿3分,就达到了及格线,也既6分,能申请国外很多大学了。
伸了个懒腰,林明去老师那领了自己的手机,施施然下了楼。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懒洋洋地洒下来。
下午考口语,他就准备在附近溜达溜达,吃个午饭,等待2点的考试。
他一边下楼,一边拿出手机开机。
刚开机子,手机里就有好几个未接电话和短信。他点开一看,是大表姐方洛丹打来的,短信也是她。
林明一皱眉,因为二表姐方洛萍跟吕承儒谈恋爱,但林明知道他是一个花花公子,搞大了二表姐的肚子却不负责,弄得二表姐流产终生不孕。因此他一直反对两个人在一起,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方洛丹。
方洛丹打了包票,说会想办法让方洛萍远离吕承儒,然后自己来收集吕承儒花心的证据给二表姐看。但因为自己这段时间一直有事,就没怎么关注过这些,差点把这件事情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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