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第一百零六章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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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林楼表现优异,陆辞还可以知州的身份,对其进行举荐,说不定就真提拔上来了。

  陆辞点点头:“去吧。”

  还在狱中好吃好喝的王状,浑然不知钻漏子的好日子已到了尽头。

  更不知一直帮他遮掩的以齐京为首的一干人,也悉数落了马,灰溜溜地停了职,在家中胆战心惊地等陆辞上奏疏后的结果。

  在陆辞摆明了要严查一秒记住域名

  这头拦路虎的情况下,林楼查起来自然不再感到束手束脚,加上崇文俊全力配合,次日就发出募告,鼓励知情人对其进行告发……

  听闻此事的百姓,起初还不敢相信。

  直到有胆大、曾受其害的,鼓起勇气去官衙对其进行了告发。

  他口述了一份讼纸,落了花押,次日由崇文俊查明了情况后,赏钱就给他发下来了。

  陆知州是真要为民除害了!

  这消息一传出后,哪怕赏钱不多,也涌出了无数平时敢怒不敢言的百姓,前去告发其劣行和罪状。

  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

  昔日还横行霸道,让人敢怒不敢言的王状,一下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老鼠。

  王状知情况不妙,自然不肯招供,还大声喊冤起来。

  要真认下了,那可不是关上十天半月,罚些根本不用掏的小钱就能摆平的!

  林楼乐了,向陆辞上报时,表示犯人不肯招供,可否对其用刑?

  当然,用刑不仅需要通过陆辞同意,而且刑具、用刑部位、等级都有具体规定,不能随便施行,更不能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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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就这样,也够让这昔日威风的拦路虎,狠狠喝上一壶了。

  王状虽不是硬骨头,但也知道此时万万不能招认,便咬牙撑了下来。

  陆辞听了林楼汇报后,淡然提醒道:“现是罪证确凿、人证物证俱在,可以根据罪证定罪,不必非让他招供的。”

  相比起不敢确定这点的林楼,陆辞倒是一早就清清楚楚。

  但在林楼来问他是否能用刑时,他故意未先说出口,而是在用过刑后,才出此言。

  就让好不容易熬过刑罚的王状,一番努力付诸东流。

  最后听得脊杖二十,配役通州海岛,面刺七分的判决时,一直天不怕地不怕的王状,也赶到了寒毛直竖的恐惧。

  他自是不服。

  犯人一旦不服判决,按照宋律,是可提起上诉的。

  自数十年前,不得越诉的条律出来后,人犯大多都只在录问或宣判时称冤,求翻异了。

  王状自也不例外。

  然而真正到了宣判那日,当他强打起精神,欲向那位新任的陆知州称冤时,却看到了比最可怖的噩梦,还来得令人绝望的一幕。

  眉目俊美,面如冠玉的陆知州,竟是如此的眼熟……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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