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不平之处且放声 第四十八章 吾有一剑入天象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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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并不是穷兵黩武,也不是好大喜功,更不是不顾黎民百姓的苦楚,他去过北境,在那里生活了一年半,打了一年半的仗,见过被血腥屠戮的村庄,被一根削尖的木桩从肛门一直穿到上颚的尸体,见过被剥成白羊般躺在冰雪中被残暴的侮辱过的尸体,那是他的子民,那同样是他的子民,二十年,近四十万的边兵把自己的热血洒在北境,他也看见了,那些豪门贵族,那些游玩在名山大川,秀美园林,弹着高山流水,吟着小桥流水,见到杀小鸡都双腿打颤的风流名士,他们会懂?他们可以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但他不行。他的血脉来自武帝,一颗勇敢的心脏的传承。

  父辈不是没有能力,而是为了有一个砥砺孩子的目标,父辈不是没有魄力,而是看到国力衰微,想给这个国家一个喘气的时间,自己也能把问题留给太子,太孙,留给自己的后辈,那个倔强的血脉告诉他,他们可以,但这种血脉也告诉他,总要为孩子们做些什么。

  为了彻底去除北方大患,为了给子孙们留下更长久的喘息余地,这是私心,为了幽云并三州百万生灵,不,是为了北方两道十一州千万生灵,他甚至愿意背负骂名,皇帝做到这个份儿上,真的算不错了。

  没听说过哪个皇帝发动一场巨大的战争,还要偷偷摸摸的做些鬼鬼祟祟的动作,还要想尽一切办法将绝大多数朝臣瞒住,皇帝做到这么憋屈,也真的算可以了。

  可为什么还有整么多人和自己作对,反复的挑衅自己的底线,他觉得自己内心里的那条暴躁的巨龙开始咆哮,开始翻江倒海,每当这个时候,他也会想起那个胖子,如果那个胖子在自己身边,当自己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的时候,不用自己表示,胖子就会拎着刀,在某个区域,某个范围,转一圈,然后拎着血淋淋的刀回来和自己说,好了!

  但是,这一次那个死胖子不在身边,他要自己去拎刀么?他不惧,十八岁的他就曾在铁血战火中洗礼,面对百万叛军,他摇摇手,边军不必驰援,朕搞的定!他不惧威胁,可他讨厌这种感觉,就像老子打了儿子一个巴掌,儿子扭头就跑了,离家出走了,当晚餐上桌的时候,习惯的要叫孩子吃饭,却不得不独对冷夜一样,他很生气。生气的都忘记了他原来是要弄死这个“儿子”的,生气的都忘记了,这个并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他曾经的兄弟,没有道理的生气,是一个君王的特权,他以为自己不会使用这种特权,他以为自己可以用个人的人格魅力征服另一颗桀骜不驯的心,如果他能坚持,也许他会赢,就像老王爷之于先皇,但血脉的传承或许会有削弱,他似乎没有先皇那么有气魄,虽然他从来都不肯承认。

  东南是谁想趁着武都城新旧交替,立足未稳蠢蠢欲动,西北是谁暗中拉拢根基尚浅的朵颜三卫,吴庸的欲擒故纵中露出多少心怀叵测,浑水摸鱼的棋子,太子的不断忍让中,有多少步步紧逼,皇帝将一件件事情摆在自己的案头,嘴角逐渐下扯,鼻间发出一声冷哼:都没点长进,朕小时候玩儿剩下的把戏,你们还玩儿的不亦乐乎,这样朕怎么敢把江山留给你们,朕怎么会生气?原来生气的只是因为死胖子跟朕斗气,这算什么,没劲!

  “吴庸,你在北疆就是这么带兵的?”,吴庸看到这句话,会气的暴跳如雷吧!暴跳如雷的吴庸怕是唯恐手中的刀锋不利。

  “着调荆州水师一万军卒,往东南武都城百里之外。”闫宇平能受得了这个?强龙不压地头蛇?一手接过吕彦超武夫无敌衣钵的他,怕是会嘴角一撇吧!

  朵颜三卫大头人即刻入京受封。

  调蜀道经略使丁若亭即日赴京,接管黑衣卫统领,封京崇侯。

  朱笔走龙蛇,每道圣旨都言简意赅,勤政殿内灯火齐齐晃动,杀气四溢。

  如果,皇帝的这几道圣旨还只算是亮剑,那么最后一道石破天惊的圣旨,简直就是屠刀高举,已经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雪亮的弧线。

  “门下省六品符宝郎乔春慧,献《朋党论》有功,着升正五品左谏议大夫!”

  郁郁不得志的乔春慧,一夜跃龙门。

  天下惊!

  多事之秋,李富贵刚过了年就急匆匆的离开李府,就算裴小环撒泼打滚也没有用,小和尚望着那个略显臃肿的背影,长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冬日的雪原即便是没有特大的白灾,也是难熬的,毫无遮挡的漫天风雪故意发出恐怖呼啸,吓唬着草原上的生灵,头狼在雪地里奋力开拓,鹰鹫在天空努力的寻找,雪豹埋伏在最可能出现猎物的地方,因为它们都要生存,在生存面前,弱肉强食就是准则,在更恶劣的天气,更苦寒的环境中,我们无法指责。

  而人类不是,人类之所以凌驾于万物之上,更多的是他们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比如储存食物,比如学习,比如人类可以让自己的情绪不断发生变化,比如人类可以强制让自己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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