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一章郎情妾意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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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夜之中,一个黑影如同流星一样划破夜空,最后落在了安新县郊外,一处叫做碧水蓝天的别墅小区里。

  因为担心林千怡的安危,王小川打破了之前自己立下的不轻易在闹市区使用踏天步的规矩,急吼吼地回到了自己家。

  好在当他回到家中的时候,林千怡这边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反倒是她对王小川的归来欣喜不已。

  两人在客厅里互相诉说了一番这几天各自的经历,对于自己这段日子的行踪,王小川为了给林千怡一个惊喜,只能撒了些善意的谎言,倒是林千怡对自己毫无隐瞒,告诉他这几日天美楼的生意越来越好,甚至于许多媒体杂志都来做了采访。

  虽然如今天美楼也算的上是王小川的产业之一,不过对于酒楼的生意,王小川并没有半点想要干预的想法,只是鼓励林千怡再接再厉,并且提醒她不要累着自己。

  两人聊了一会儿之后,方才各自回到了屋里。

  一夜过去,第二天一大早,王小川趁着林千怡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去了一次古玩市场,收了一点仿古的青铜器。

  其实本来他只是想找点青铜来给刘芳制作法器的,谁叫如今市面上,青铜这种东西基本没有地方可买,最后就只能传承来古玩市场,找那些用青铜做成的假货凑数了。

  买好东西之后,他便立刻回到了家,在自己的屋子里开始了法器的制作。

  这一次,王小川要做的是一种简化版的飞剑法器。

  这种飞剑法器,并不存在于万法仙尊的传承之中,而是王小川第一次以自己对法阵的理解而制作出的一种全新的法器。

  整个法器的原理,是他参详了刘芳的那把青铜短剑上的法阵之后,自信设计出来的。

  和那把青铜短剑相比,王小川自行设计的飞剑使用需求更低,就算只是筑基初期修为也能使用。

  而在法器的能力上,新的飞剑和青铜短剑相比,其实也相差不大,区别之处仅仅在于,这种新的飞剑在使用方式上完全是一次性的,飞剑扔出之后并能飞回,而是需要使用者自信把飞剑给捡回来。

  另外在力量上,飞剑的威力也比青铜短剑略逊一筹,要形象点说的话,如果作为原形的青铜短剑能够一次性便将那半妖狐狸斩首,那王小川所做的量产飞剑,就只能在半妖狐狸的脑袋上穿透出一个小洞。

  不够考虑到这飞剑本来就是给筑基初期的修炼者使用的,这点威力也已经够了。

  “虽然比不上那些炼器大师的手法,但是,作为我第一次自主设计的产物,应该也不差了吧?拿出去送给刘芳做礼物应该也不丢脸。”

  王小川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想给自己的飞剑起一个名字。

  只可惜,在起名上,王小川的天赋可就差了许多,最后想破了脑袋也没有一个合适的,只取了一个百步飞剑的名字,因为这把飞剑的极限射程只有百步远。

  打造出第一把百步飞剑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听到门外传来了林千怡起床的动静,王小川匆匆把已经打造出的百步飞剑收好,便出门和她打起了招呼。

  之后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一周时间已经过去了。

  这一周里,王小川哪里也没有去,一直就陪着林千怡,和她如影随形,就算是去天美楼,两个人也是一块去,为的emsp;“虽然比不上那些炼器大师的手法,但是,作为我第一次自主设计的产物,应该也不差了吧?拿出去送给刘芳做礼物应该也不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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