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厉兵(下)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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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刘邦的那道诏令,实际上确实是为了极力贬低商人地位所发,而并非禁兵令。

  汉书王莽传记载:“禁民不得挟弩铠,徒四海。”意思是说,禁止民间私藏弩和铠甲,否则将其流放四海偏远之地。

  此处是王莽对携带兵刃的明确禁止令,然而所提到的仅仅有“弩”和“铠”,而并未提到刀枪剑戟,其实历朝历代亦是这么做的。

  因为弩是单兵携带的可以造成伤害最高的武器,是现代社会狙击步枪一般的存在,乃是国之重器,不允许民间私藏是可以理解的。而“铠”的禁止,则似乎让人难以理解了。

  在冷兵器时代,一件皮甲就可以抵挡得住大部分弓箭的射击,亦可以挡住轻兵器如刀、剑的劈刺。而铁甲,则可在一定距离之外抵挡弩箭的射击,并可以很好地挡住重兵器如马槊、长刀的攻击。因此,铠甲可以给士兵胆气,使之可以无所畏惧地前进,攻击。

  张梁之所以如此看重郭斌庞大的家产,是因为他可以给士兵换装皮甲。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为何要单单强调他的十三副铠甲呢为何不说十三把大宝剑?或者说十三匹马显得更有钱一点?因为那十三副铠甲是违禁品,是私藏的,是不被明朝政府所批准的,所以才可以作为他起兵之初最重要的财富之一。

  因此,可以看出汉代对于民间携带刀剑,是宽容的。可是与此相对,汉朝对于铁器的流通和出口是极其严苛的。凡产铁的郡县均设置铁官,即便不产铁的郡也要在县一级设置小铁官。铁的冶炼和铁器制作与销售一律由铁官负责。

  并且,汉朝严禁铁器流入异邦,吕后曾禁止铁器输往南越,汉书昭帝纪中亦记载汉昭帝之前曾有“马弩关”。

  因此,汉朝兵器之利,独步天下。资治通鉴汉纪汉纪二十二中记载:“汤即张汤曰:“夫胡兵五而当汉兵一,何者?兵刃朴钝,弓弩不利。今闻颇得汉巧,然犹三而当一。”意思是说:“胡兵指的是少数民族军队要五个人才能当汉朝士兵一个人用,为什么呢?是兵器、弓弩粗糙,不够锋利。现在听说颇学得了汉朝的工艺技术,却还要三个人才能当汉兵一个人用。”

  可以看出,汉朝兵甲之利,是汉朝士兵能以一当五的重要原因。

  汉朝的士兵身穿铠甲,手持弓弩、钢刀,与身着裘衣、手挽木弓,连箭头都是石头或骨头做成的匈奴人打仗,打不过才真是怪事。而匈奴人亦通过各种方法学习汉朝的先进技术,终于从“五打一”,进步到了“三打一”。

  由此可见,所谓的“我要打十个”,在汉朝,对于身怀武艺的将领来说,似乎亦不是神话。

  因此,郭斌的自以为是,闹了一个大笑话。还好郭同学脸皮之厚,便似阳翟城西城区新建的城墙之拐角,在知道自己闹了个乌龙之厚,脸不红心不跳地向何进求了三千柄军用环首刀当然是要付钱的,并以最快的速度列装。

  作者的话:新人新书,毕竟有许多不如意之处。在下努力摆脱小白文,意欲竭尽所能还原历史的细节,故多有诘屈聱牙,文字晦涩艰深之处。亦多有查阅资料,似论文般推演论证之处。在下也承认,本书似乎不太适合小学生。另,这几天查阅资料颇多,故刚刚实现了几天的每日两更又遇挫折,望各位大大海涵。关于秦国青铜剑的详细资料,央视十套的探索发现节目曾为其做过专题,名字叫做复活的军团,好多年前的老节目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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