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争 妻第1/3段
文瑾曾经看过二伯母这套传家宝,虽不贵重,但做工还是十分细致,尤其是银色和玛瑙的红色很般配,给这套头面增色不少。
还有一些尺头布料,多数是沈隽送来的,韦氏也曾去府城购买,无奈沈隽给的,府城最好的都比不上,而韦成岚又说李家女孩子十分出色,韦氏唯恐怠慢了人家,便拼着拿出了家中最好的东西,一共有八抬,请汪晗带人,送往李家庄。
李家收了聘礼,两家写下婚书,这事情就板上钉钉子了,想反悔退亲,在这个世上,是非常令人诟病、遭人谴责的。
文瑾觉得这个世界,订婚的礼仪十分严谨,订婚的过程,却令她感到特别草率,两个陌生男女,连面儿也没见过,便被决定要厮守一生,这也太荒唐了。
但文翰却不这么觉得,订婚之后,他给李家姑娘了一封信:“冷风吹阴霾,愁云遮天白,淅淅绣针雨,嚅嚅吾心台。”
他把信塞进韦氏准备的首饰中一个项圈上挂的璎珞扣里,让文瑾发现了,偷偷取出看了一眼,心里感慨不已,谁说他们没见过,就没有爱情?她老实的文翰哥,竟然会写出“我爱你如那春天里的毛毛雨一样多,漫无际涯、无边无垠。”
李家回的礼物中,有个荷包是给文翰的,里面装了一张花信笺,上面写了一首小诗:“梧桐黄梅雨,愁绪如风絮,相思终难解,只有与君聚。”
手绘的花信笺,娟秀的小楷书,质朴真挚又清新的言语,令文翰心驰神往,他一直希望能有个懂他爱他的女孩相伴一生,现在,觉得自己如愿以偿了。
好嘛,女孩子也想情人,如那黄梅雨和柳絮一般样,这两人还真是天造地设呢。
文瑾听过很多这样的传言,知道这个时候的青年男女,即使没见过,也会深情脉脉,她不知道李家女孩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是轻浮,但不久看到文翰的神色,知道堂哥一下子就爱上了对方。
看来,李家女孩这是正常反应了。
在书院的文翰,就这样守着一首小诗,开始了他浪漫的爱情旅程,他每天除了努力学习,累了的时候,便望着天边的彩云出神,似乎那轻巧的云朵,就是心中少女的身姿。
同窗好友,都看出文翰的不同来,多数同窗,都比文翰要大一些,多半都是当爸爸的人了,他们作为过来人,自然明白文翰满脸的幸福,是因何而起的,少不了有人会打趣他。
这天,沈平拦在文翰前面:“你父母是不是给你定沙溪县的亲?”
“你怎么知道?”文翰很奇怪。
沈平一拳头便回了上去:“你敢撬我的墙角,不想活了。”
“啊——”剧痛下的惨呼,肯定不是文翰发出的,只见他一把抓住了沈平的拳头,顺手一拧,沈平的胳膊就背到了身后,疼地叽哇乱叫。
“文翰兄弟,放手,放手,君子动口不动手,别和沈兄弟一般见识。”
有人过来打圆场,沈家的势力,学院没人不知道,巴结沈平的,也大有人在。
有人干脆去掰开文翰的手,文翰并不是多狠心的人,也趁势放了沈平。
见有几个同窗在身边,沈平便又抖了起来,狠狠地瞪着眼睛,指着文翰的脸:“我告诉你,三个月之内,和李家姑娘退亲,不然,要你的狗命。”
文翰伸手便攥住了沈平的手指,往外一扯,差点撅断沈平的手指,几个同窗吓坏了,一拥而上,好容易才拉开了文翰,沈平已经疼得脸色苍白,失声告饶,那个熊样儿,让几个劝架的心里都忍不住鄙视起来。
大家都不明白,沈平为何对钱文翰定亲这么深恶痛绝,问沈平:“你不是已经娶亲,还有一儿一女了?”
“哼!那又怎么样?”
周围的同窗,脸色都变了,沈平已经二十七岁,竟然和十八岁的钱文翰争女人,他不觉得自己比女孩子大太多吗?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吗?
沈平没有注意到同窗的眼神变化,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去年的冬月,他陪着娘子去庙里进香,刚巧看见了李秀才的女儿,当时就魂魄俱飞,愣在那里连路都不会走了,回家之后,他便安排人想要把李家姑娘抬进门来。
在沈平看来,给一个贵妾的身份,还跟正室一样给一份十分可观的聘礼,这已经是给李家最大的体面了,没想到女方会断然拒绝。
李秀才有功名,他的祖父,还是进士出身,曾经做到五品知州,也算是缙绅人家,沈平没法强逼,但并不死心,还在徐徐图谋,却不想这次回文翰伸手便攥住了沈平的手指,往外一扯,差点撅断沈平的手指,几个同窗吓坏了,一拥而上,好容易才拉开了文翰,沈平已经疼得脸色苍白,失声告饶,那个熊样儿,让几个劝架的心里都忍不住鄙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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