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忘记第1/2段
原来呀,李扬清看上的那件衣服,是恤旁边的一件牛仔外套,说起来,陆诗鸢也有一件牛仔外套的,上次,涛叔跟贾梦琪第一次见面,穿的还是自己的那件牛仔外套,如果李扬清买这么一件的话,感觉,嘿嘿感觉就像是情侣装哎。
陆诗鸢心里小心思流转,枉称自己是一个憨厚老实的男孩子,啊呸,瞅瞅这家伙满脑子都是些什么奇怪想法,按照这个说法,只要是毛衣,穿起来也能叫情侣装,大家都穿牛仔裤,也叫作情侣装,咦,真的是想太多想太多。
“我说的是这一件呀,你看清楚了,陆诗鸢。”李扬清已经完全不生气了,或者说,李扬清根本就没有生气,只是依然装作冷冷的样子。
“嗯,好看。”
……李扬清扭头看了一眼陆诗鸢,刚刚夸奖那件恤的时候,挺能说的呀,怎么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衣服,陆诗鸢反倒是一句好看就完了?李扬清是不知道,陆诗鸢是心里有苦说不出呀,刚刚,刚刚是在是用力过猛,陆诗鸢同学把自己的知识储备全部都用上了,刚才的时候,陆诗鸢以为李扬清听不够自己夸奖的话,实在是把从小到大,所有赞美的词汇都用在了那件不相关的恤之上。
现在陆诗鸢左脸写着江郎才尽,右脸写着黔驴技穷,脑门写着无计可施,嘴巴除了冒出一句嗯嗯,真好看,实在是夸奖不出更多的言语了。到了此刻,陆诗鸢才明白王冬雪所说,逛街可是一件大有学问的事情,也明白了之前在一本书中看到的一个大作家的轶事,说这个作家的妻子十分爱逛街,但是作家家里十分清苦,于是,这名大作家就陪着妻子逛了一次街,打算讲道理告诉太太她买的那些东西都是无甚大用的物件。
后来,作家陪太太逛了一次街,归来之后闭口不提,再也不阻止太太逛街了,而是把自己关在书房辛勤耕耘,以赚取更多稿费让太太逛街。最终,这位作家成了为一名鼎鼎有名的大作家……
陆诗鸢以前权当这是一件趣闻,现在呀,跟李扬清逛街之后,才明白,逛街的女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活力的物种,仅仅次于正在拆家的哈士奇,逛街的女孩子是这个世界上第二聪明的生物,仅仅次于正在怀疑男朋友的女朋友。结论,想要逛街的女孩子是阻挡不了的,男生们还是不要痴心妄想试图阻止啦。
李扬清把店员喊过来,问有没有大一号的,这件衣服她穿起来要小一些,陆诗鸢在一旁静默站立,想插话也插不上,说实话,李扬清是很瘦削的女孩子,穿小一号的衣服是挺合身的,但是不知道为啥,她总喜欢大一号的衣服,穿起来很宽松随意的样子,这个样子当然很好看啦,可是这是牛仔褂哎,要小一些才有那种那种飒爽利落的感觉吧!陆诗鸢刚刚沉吟好久才蹦出一个好看,正愁没有机会展示一下自己审美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