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抄墓碑,挖尸泥(2)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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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宁老实地告诉他,其他三名女生也死了,听到这里,女生的父亲愣了愣,而后还是哀求我们要找到凶手。温宁点点头,让女生的父亲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字,就让他离开了。

  等女生的父亲走远,温宁问我怎么看。他说现场的痕迹,足以证明是第四名女生杀了另外三名女生,并用钢笔在尸体上扎出伤口泄愤,随后截走了三名女生的手掌和脚掌。因为第四名女生父亲的供述,现在连杀人动机都有了。

  第四名女生的死也说的过去,她畏罪自杀了。

  但是温宁也觉得哪里不太对劲,我点点头,承认温宁的分析有道理。但是这起案子的疑点还是有很多的。

  如果第四名女生就是凶手,最首要的问题就是第四名女生是如何将其他三名女生同时杀死并没有挣扎痕迹的,要知道,三具尸体中都没有发现让人产生昏迷的化学药品。并且,如果第四名女生杀人是为了泄愤才截肢的,她为什么会将三具尸体的手掌和脚掌以及那么多钢笔带在身边。

  将尸体扎成千疮百孔,需要很长的时间,截肢也需要不少时间,这证明当时凶手是冷静的。在冷静的情况下,如果女孩是凶手,她没有必要将手掌、脚掌以及那些钢笔带在身边。现场已经留下了第四名女生的痕迹,她带走那些东西,根本起不到销毁证据的作用,所以,这种行为很明显是不必要的。

  而且,如果女生是凶手,她很可能是利用了所谓的见鬼十法,引其他三名女生到偏僻的地方玩,可是她自己又为什么要去抄墓碑。

  我跟温宁分析的时候,不少刑警也走了进来,他们都安静地坐在一边听我分析。

  还有一个疑点,就是那名自称凌晨看到疑似第四名女生的村民的口供,他称女生手里拿了小东西,但是那么一大袋的尸体残肢和钢笔,再怎么看错,也不可能称之为小东西。有刑警问我是不是怀疑那名村民,我摇头,说可能性不大,如果那村民是凶手,他没有必要站出来作证,因为现场的痕迹已经处理的很好,他没有必要进入警方的视野。

  所以可能性有两种,第一,村民见到的那个人,不是第四名女生,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村民看到的人的确是女生,但是女生手上没有提着两袋钢笔和残肢,而是拿了其他小东西,比如说,抄墓碑所用的笔和纸。

  女生很可能是一个人去抄墓碑了,随后,凶手杀了农舍里的三名女生,又去坟墓杀了第四名女生,并制造出第四名女生杀人后畏罪自杀的假象。这也只是其中一种可能,另外一种可能是女生一共去了两次后山,村民第一次看见女生的时候,女生还没有杀人,她返回之后,杀了三名女生,然后再去后山,只不过这次没有人看见。

  不过后一种可能被我排除了,原因还是女生没有必要带着尸体的残肢和尸体去后山。所以我认为,第四名女生并不是凶手。

  听完我的分析,很多刑警都点头赞同。温宁说我说的有道理,但他却认为人在杀人的时候,心思复杂,不能根据常理就排除,他说或许是第四名女生想要将尸体的残肢抛到野外,让三名女生的肢体分离,这样才是最大的泄愤。

  最终,我们还是决定将案件的侦查分为两个大方向,一个是假定凶手另有其人,另一个是假定凶手正是第四名女生。

  马上,又有刑警问女生宿舍两名女生玩笔仙游戏时,笔动了是怎么回事。温宁也很重视这个问题,他说他已经派人在调查那两个女生,看她们有没有故意作假的嫌疑。

  我对温宁笑笑:“她们应该没有作假,你刚刚的一句话提醒了我,我想我明白笔为什么会动了。”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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