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 我爱你,一不小心(慎入!慎入!)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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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一个客人发了酒疯,把包房里砸的昏天暗地,我趁乱,用碎裂的啤酒瓶子戳他眼珠里了——为什么?呵,比其他之前对我做的,已经算是便宜他了。

  所以当我第一次见到江先生的时候,差点以为他也是来寻欢的。

  后来知道他是这家店的股东,我重新捡起了刚刚放开手的酒瓶子。

  我只知道我们这儿的老板是个姓凌的华人,只有一条腿,很少露面。

  所以着实没想到,今天这一场小小的骚乱,竟然把两个BOSS都请出来了。

  “阿楠,你没跟我说过你还在赚这么缺德的钱。”

  “是么?”眼镜男呵呵道:“我以为你知道有人喜欢男孩子。”

  “那是人家的自由,但是异装癖什么的……把他假发摘了,看着恶心。”

  他竟然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个男人?

  那一刻,我有了近十年来第一次耻辱的感觉。

  一把扯掉身上的床单和乱蓬蓬的假发,我跳到他身前。

  我说求你救我。

  “一个贫穷而美貌的男人,想改变命运就只能挥起拳头。”

  这是江左易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于是我操起手边的酒瓶,就要往自己那张比女人还要妩媚精致的脸上划。

  “你干什么!”他捏住我的手腕。

  我笑着看他,说这样做不行么?这样,我就再也不能做这行了。

  他怔了一下,然后说:“我喜欢你的眼睛,像狼。像皮毛很华丽的狼,但依然是狼。

  你叫什么名字?”

  “andy,andy-zickar!”

  这是我本名,我已经快忘记了。在这里,人们叫我hite-ruby。白色的红宝石,妈蛋什么变态想出来的!

  “andy?”江左易说:“那就姓安,叫安迪好了,我懒得记。”

  就像捡到一只黑狗后,随意起名叫小黑一样,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于是那天我跟他走了。

  洗了澡换好衣服,我鬼使神差地来到他的房间。他还在电脑前工作,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手往他的大床上一躺。

  可能,是习惯了。

  他给了我一枪,真的枪。打穿了我瘦弱的肩胛骨,血染床垫。

  我咬着牙翻起身来,问他是不是喜欢带点血的才刺激?

  “你身上有很多伤疤,但没有一处是该属于男人的。

  这一枪,让你记住该怎么做个男人。”

  一周以后,我吊着个胳膊,被他扔进了保镖培训基地。

  那里不允许笑,跟我以前接受的训练正相反。

  我们每天要进行八到十小时的超负荷体能训练,余下的时间就是认识各种各样的武器。

  我十个月毕业,成为同届中最优秀的学员。

  江先生当然不会来接我,只是托前来的助手送了我一柄军刺,作为结业礼物。

  那柄匕首一直被我藏在军靴里,随身携带。如果我知道后来那次差点要了江先生的命,我宁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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