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爱第2/3段
【算为义】在于不按你过去的罪孽定你的罪了,因着信罪债给你赦免了,你已经因着信站在义人的行列了…所以,【这个算为义是在强调被称义是因信耶稣的缘故,而不是靠自己的行为换取的】,所以,这个【算为义】我们毫无可夸之处…但真实的信心就会带来真实的顺服,也就表现为行义,因为行义的才是义人,正象主是义的一样…所以,算为义不是说他仍然是罪人,因着信他就不算罪人了,而是【因着信】主改变了我们的生命,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有很多星期日的弟兄倾向于在罪中得救,就是我虽然仍是软弱的罪人,但主已经赦免了,我就不算罪人了,主已经用宝血遮盖了我们的罪……实际上,【这里的遮盖是涂抹洗涮的意思】,而绝非主的义只是我们的一块遮羞布,一种外表的遮挡和掩盖,里面却仍然是个罪人…所以,【因信就算我们为义】是一个标准,也是一个要求,如果我们信主却没有靠主行义,这样的信是不能被算为义的…星期日的弟兄经常说的因信称义就是这样的信,这种信只是头脑的认可与心思的认定,虽然他们也说要结圣灵的果子,但实质上却是一种廉价的福音,即——我们不用靠主变为义(或行义),因为我们是因信被主"算为义"(在罪中被主称义)…
【太10:22】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来5:9】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彼前2:2】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
【帖前5:8】但我们既然属乎白昼,就应当谨守,把信和爱当作护心镜遮胸,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戴上。
【罗8:24】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
【来3:13-14】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
【约一3: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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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是一种持守中的盼望,在乎那位信实的主所发的应许,信而受洗,必然得救。就如我们经常说的,主的支票和现金一样管用,因为他从来不开空头支票。我们平时说的,我已经得救了,是因为我们信他了……所以,什么才是真正的【信】就显得特别重要,因为他直接关乎到我们是否最终得救……因此,对什么是因信称义、什么是算为义、什么又是成为义的探讨要比探讨什么预定论、三位一体、耶稣的神人二性等重要得多,因为任何对这些概念微妙地曲解,都将直接影响我们是否得救,因为它决定了我们行动的动机和方向……所以,这些真理才是圣经的核心,是关乎我们生命的所在,也是值得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揣摩、思考与探讨的……
从上面的经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喝灵奶的人并不是象有些弟兄所说的,已经得救了,只是生命还很弱小,其实这样的人是没有得救的,而只是一个迈向得救的人,就如我们每天读上帝的话,汲取里面的营养,目的就是让基督充满我们,以至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所以,在主的话语上追求,渴慕活得更像神,只是一个重生的过程,及至我们完全的相信了主,老我便不复存在了,我们也便被主的灵充满了,这才是真正重生了、得救了……
有人举个例子说,我们本是流浪儿,被国王收养为儿子,虽然我们还有流浪儿身上的各种毛病,但我们的身份变了,我们是国王的儿子了,所以,虽然有这些毛病,我们的身份仍然是国王的儿子,不管最终是否变得象儿子,我们也必将承受他的产业……单就这个故事说,这样解释是含情合理的,但却并不完全符合圣经的相关教训。诚然,圣经上也有【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但圣经也说【人屡次受责罚,仍然硬着颈项,他必顷刻败坏,无法可治】。所以,那些【藐视父亲的管教的愚妄人】就必败坏,因为【弃绝管教的,就是轻看自己的生命】;所以,儿子的名分,使我们得以领受父亲的管教,但如果我们弃绝这管教,父亲也会任凭我们,我们便会在一种恣意】但我们既然属乎白昼,就应当谨守,把信和爱当作护心镜遮胸,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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