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姐姐(一)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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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春好仿佛是已经过了二十二岁的生日,在林胜男的眼中,真是老得可以了。

  雷督理结结实实的吃了一大碗饭,仿佛是要用大米饭来充实内心,否则的话,他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虚得慌。他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讲——林子枫就是林胜男的灵魂,而在自己这连吃带喝之际,那灵魂定然已经溜到林胜男面前,嘁嘁喳喳的低语起来了。

  两家合成一家的团圆美梦就此破灭,他还是得想方设法的两头跑。这倒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失败,但也足以让他无精打采。

  他也承认林子枫那一番话,并非完全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叶春好当然是个厉害的,他当初看上她,也是因为她不单健康貌美,还有志气和心机,是个能够当家立计的贤内助。当然,林子枫还是言过其实了一点,叶春好再厉害,也不至于要置林胜男于死地,但林子枫作为哥哥,护妹心切,说些神经过敏的鬼话,也算正常。

  都正常,都情有可原,谁的错也挑不出。林胜男有孕在身,他不敢招惹她,叶春好刚刚跟他和了好,他不舍得招惹她。他活了三十几年,一贯蛮不讲理,现在却被这两个小女人钳制了住,制得他哑口无言,一句牢骚都发不出。

  默默吃完了这一顿饭,夜里十点多钟,他回了卧室,和林胜男一起上床休息。林胜男把脸拱到他的颈窝里,叽叽咕咕的向他说孩子话,他有口无心的答应着,同时感觉这生活无聊透顶。夫妻之间的“床上运动”,本来是可以让他在精疲力竭之后安眠一夜的,但现在他连林胜男的一根毫毛都不敢碰,生怕自己哪一下子没碰好,再动了她的胎气。

  再说他本来也不是很有兴趣去“碰”她,起初那几天,还觉得她细骨头软肉轻飘飘,很有一种赵飞燕式的美,至少是真嫩。嫩肉吃了几天,他开始感觉自己这是在带孩子玩儿呢,夜里关灯上了床,他也觉着自己这是在带孩子睡觉呢。

  他对林胜男这位孩子,一点意见也没有,如果可以连着三天不见她,让他另找个异性快活快活,他就更爱她了。

  糊里糊涂的混过了这一夜,翌日清晨,雷督理很严肃的起了个早。林胜男受了惊动,睡眼朦胧的问他:“你干嘛去呀?”

  雷督理俯身摸了摸她的脸:“有事,出去一趟。你多睡一会儿,不必管我。”

  林胜男看他板着脸,便不再问,缩回了热被窝里。而雷督理叫上白雪峰,一路大步流星的冲了出去,坐上汽车就跑了。

  雷督理一路跑去了俱乐部后头的公事房,进门之后钻进里屋,皮鞋也不脱,直接在床上躺成了一个“大”字。

  白雪峰有点明白他的心思,这时就含笑为他更衣脱鞋。把大衣挂到了屋角的衣帽架上,他转身问道:“大帅的早饭,就在这儿吃吗?”

  雷督理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虽然窗外秋风萧瑟、寒意透骨,但他心花怒放,简直想要吟一首诗。嘴唇抿了抿,他发现自己腹中没有诗的存货,只得作罢:“我不在这儿吃,我上哪儿吃去?”

  白雪峰笑道:“我还以为您是要回府里吃呢。”

  雷督理也笑了,又说道:“你把这个地方给我把守好了,不许子枫、以及子枫的人靠近,更不能告诉他们我在这里。自打我娶了他妹子之后,子枫就像是要疯魔了,天天替他妹子看着我,真够我受的!”

  白雪峰听到这里,就只是笑,同时暗暗决定听雷督理的话——他不能无限度的帮助林子枫,毕竟给他荣华富贵的人不姓林,姓雷。

  白雪峰跑去厨房,让大师傅火速烹饪出了一桌早餐,然后逐样运送到雷督理面前,让雷督理舒舒服服的饱啖了一顿。饭后喝过一杯热茶,雷督理枕着双手躺回床上,闭着眼睛说道:“给太太打电话,让她过来。”

  白雪峰猜他会有这么一句话,便答应一声,跑去打了电话。而如此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有人一掀帘子进了来,雷督理睁眼一瞧,随即就伸手招了招:“怎么才过来?”

  叶春好且不理他,把手里的小皮包和身上的长大衣都挂上了衣帽架,露出了里面一身玫瑰紫的金丝绒长旗袍。转身搓了搓白里透红的两只手,她对着雷督理说道:“忘记戴手套了,好冻手。”

  屋子里弥漫开了一股淡淡的玫瑰花香,雷督理做了个深呼吸,两只眼睛随着叶春好的步伐转三天不见她,让他另找个异性快活快活,他就更爱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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