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 痴情弱女子第1/3段
秋凤岚看见的,是方小刀的那把短刀。千钧一发之际,方小刀掏出那把宝刀将秋凤岚的铁鞭一刀两断。他这铁鞭甚细,宝刀砍下去非常容易断。
方小刀没有理会秋凤岚为何因为这把刀而惊愕,长剑欺身而上,短刀也还在手。
秋凤岚兵刃只剩下一半,但是他手上功夫更好,其实还能稳操胜券。但是他偏偏这时候一心要多么那口宝刀,所以总是不怎么顾忌方小刀长剑,总想把宝刀夺下来。他一心要夺刀,自然而然对方小刀的长剑疏于防范。而且这把宝刀极其锋利,他以肉掌却是顾忌良多。虽然方小刀不会刀法,但是仗着宝刀之利乱打,也让秋凤岚无从下手。
方小刀大概不会想到一把刀会让秋凤岚方寸大乱,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今日,报仇有望了。
兵有毕其功于一役,武有尽其力于一合。每一个练武的人都还有绝招,这是最厉害的招式,却并非随便什么时候用出来都会奏效。所以,不到必要的时候应该尽量避免剑走偏锋。而且,对于一个高手来说,当他出绝招的时候,必然已经审时度势,让威力达到最大。
方小刀曾经对秋凤岚用过类似的招式,但那时候没有对敌的经验,所以只不过是一腔热血而已。
他现在要用的是一招“骤雨初歇”,这招剑法并不是最开始夺路剑法里面有的,而是秦不归的招牌。以前秦不归说过,一个人要在剑道上成为大家,一定要有自己独特的剑道,有自己的绝招,而方小刀目前还没有。但是方小刀是秦不归悉心栽培出来的,对于自己的绝招自然是毫无保留。而方小刀天资聪颖,自然学到了一些火候。
秦不归取名不似夺路剑法的创始人,他取名为骤雨初歇,其实和骤雨毫无关联。他的意思是,不管对手多么强劲,境况如何恶劣,这一招剑法之后便该如同雨过天晴了。这个名字,起的很有秦不归的气概,他本来就是个狂放的奇人。
骤雨初歇,这一招是秦不归的心血,用出来自然要受到效果,要在最适当的时候出手。
起手普通至极,见势而涨,这一招其实还是没有跳脱夺路剑法。夺路剑法讲究的是刚柔并济的路子,暗合阴阳大道,既要威力不俗,也要张弛有度。正因为如此,夺路剑法总让人觉得大气,潇洒。
就如风起云涌,剑法总是会在关键的时候达到威力的巅峰,速度的极致,这才配得上一个“绝”字。
秋凤岚只顾着那把刀,却忽略了方小刀可能爆发出的可怕杀招。所以,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
看着长剑封喉而来,秋凤岚右手拿断了的兵器去抵挡,而左手也是护住自己的脖子,然后尽力的去扭转自己的身子。
就在这时,长剑在间不容发之际刺到了秋凤岚的左胸。顿时,两个生死仇人有了同样的情感,懊恼。
秋凤岚的懊恼是,他竟然忘记了当年的秦不归也总是能在间不容发之际变换剑的方向。这是江湖上至今一件没法解释的事情,他混迹武林几十年不可能不知道,今天面对方小刀却把这件事给忘了。
方小刀懊恼的是,他早就知道,秋凤岚身上有一件刀枪不入的甲胄,他居然还是刺了他的胸口。
方小刀撤剑,一次不成就再来一次。
秋凤岚也是不敢再大意,准备重新和方小刀打过。
就在这时,外面突然有人叫道:“秋凤岚,耳湖故人,向你问好。”
秋凤岚大惊失色,哪还顾得上方小刀,只是奔逃罢了。
方小刀追了两步,突然想起苏若瑶来,停了下来道:“多谢救命之恩。”
话是说了出去,但是没有人回应他。
方小刀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是从小莺的嘴里说出来的。他听这声音也是个女子,而且甚是年轻,所以他以为是小莺来了。
方小刀奔出寺院,却没看见有人在外面,只好满腹狐疑的回来了。
走到大佛后面,打开石板,突然大吃一惊,下面竟然空洞洞的什么都没有,不仅苏若瑶不在了,甚至连下面的石板也没了。
方小刀不知道下面的深浅,但是此刻哪里顾得上许多,如果苏若瑶因他而死,自己便是死了也并不冤枉。
方小刀想到这里,纵身跳了下去。
禅院外面,一口水缸里面,一个女子浑身湿淋淋的站了起来,神色似有说不尽的哀愁。如果方小刀在这里,自然能够认出来这是已经许久不见的秋果。
秋果那天跟着叶慈悲一起离开了苗家庄,但是她不可能总是跟着叶慈悲,以前是肉票,现在什么都不是。回到花禾镇,结果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只剩下空荡荡的房子。她记挂的母亲不见了,家也没了。她不愿意看到方小刀被秋凤岚所杀,也不愿意父亲死在方小刀的剑下。她只是个痴情弱女子,无力从中周旋,也无力承受,于是,轻声的念头就一下子涌现了。
其实方; 话是说了出去,但是没有人回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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