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三章 胡使真面目第1/4段
行走在梦楼的大街小巷,方小刀再一次想起那天死去的胡姬。对于她来说,这个王庭其实是一座地狱,她的死不过是从一个地狱到达另一个地狱罢了。方小刀没有她那么悲惨,但是也和她一样在一个轮回之中。他从一个勾心斗角的险恶之地走到了另外一个险恶之地,仿佛平静比一切都要珍贵。
走了一会,方小刀走进了一个荒芜的小院,很快就有人跟了进来。方小刀回头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那人摘掉了帽子道:“当然是杀了你。”
方小刀难以置信得看着这个人道:“你,为什么想杀我?”
那人理所当然道:“因为你该死呀!”
方小刀摇头道:“不,因为你想死。”
跟来的人年纪并不大,下巴上的胡茬还很稚嫩。实在想不出来,一个从来没见过的人为什么要说他该死,而且看样子这不是一个玩笑。
那人道:“因为你动了不该动的人。”
方小刀道:“你应该知道我现在心里火气很大,下手一定会非常狠。”
那人冷笑道:“那你可能还不知道,我一直下手都非常狠。”
方小刀看了看他那把二尺三寸左右的刀,然后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条道:“知道了,一个在别人没有兵器的情况下一定要动手的人,必然怀有十足的恶意。”
那人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这句话。
方小刀挥舞一下木条道:“我给你一个机会,一个活命的机会,告诉我你为何而来,以及谁让你来的。”
那人拔出锃亮的刀,刀光在脸上跃动了几下道:“你没机会问。”说完,突然向方小刀杀来。
这一刀非常惊艳,至少方小刀见过这样的刀客不多,他的刀不仅快,而且狠。倒是有一件事很致命;快并不是无敌的,只要你没有快到别人无法闪避,你就该想想你是不是为了快已经忘记了自己。忘我是一种境界,但顾此失彼的忘记绝不是境界。为了杀人拼尽全力的人都有一个通病,不成功便成仁。方小刀并不慢,他的剑至少能比这人的刀还要快几分。但是他不是刺客,绝不会让一切都失控。
这人的刀出手,不仅是刀已经失控,而且自己也几近失控。这就意味着,第一刀很快,第二刀会慢一些,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后来就会自乱阵脚,不战自溃。
方小刀只用了一招“生死契阔”,因为他觉得对方的命只值一招。他从来不会贬低天底下最宝贵的生命,但是像他这样没有自我的人他觉得是自己在轻贱自己的性命。一个人自己轻贱自己的性命,不值得同情,反而应该让人感到愤怒。
这人大概没有想到,他一把刀碰到一根木条的时候会如此无力。他明明已经运了十成功力,但是那根木条竟然绕着他的刀刃走了一周。然后在他力竭之后,突然出现了一招非常可怕的剑法,那就是“生死契阔”。
然而这个人并没有死,并非方小刀手下留情,而是木条始终不是长剑,弱了一些威力,刺入胸口不深。
方小刀看了看这个情况,连成线的鲜血流向地面,地面的尘土变成了红泥。然后方小刀说出了一句他自己认为最悲天悯人的一句话“红泥比黑土好看,但我喜欢朱砂染就”。
然后,他抛下了木条,头也不回的离开。这说明了一件事,他放过一个要杀自己的人,心里没有后悔。
想去看看那把剑是怎么杀死中原使者的,但是他知道不能去,王庭人多眼杂,去了也只不过是给秋章翼和丁渐良他们添乱而已。所以,方小刀突然发现向安境山要了一整天的时间竟然只能用来挥霍了。那就挥霍吧,反正能够用来挥霍的时间并不多。跟着安境山走挺好的,绕道北漠,再回中原就是了。
方小刀沿着长街一直走,直到看不见一个人的荒原上,看着地上发黄的枯草,突然发现已经是深秋。这意味着已经离开花禾镇半年时间了,也意味着秦不归去世已经半年了。是不是该回去祭奠,可是大仇还没有报,如何能够心安理得的在坟前跪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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