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朕已经从长计议了第1/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原本寂静的乾清宫大殿如同一锅突然滚沸的水。

  所有的声音一并响起,每一声都像是突兀落在了大殿上的铜墙铁壁,势必要把常盛宁刚刚说出口的话死死地挡住。

  刘康永说的是祖宗家法。

  杨斋说的是男子身强力壮是为保家卫国。

  沈时晴的目光从这两人身上扫过,她仿佛看的是他们,又仿佛看的是另外的东西——比如,已经在她短短二十年岁月中长久矗立的界碑。

  面对她的困惑,人们总是这般解答,包括她已经足够开明的父亲。

  再次听见这些话,只让她的唇角多了一点笑意。

  被两人夹击,常盛宁跪在地上反而笑着看向刘康永:

  “祖宗家法?刘尚书说的哪一代的祖宗?哪一家的家法?大雍立朝以来,太祖所制之法更改变动者不计其数,太祖设立女官,被肃宗废了,成祖说要放船于海外,被穆宗否了,中宗说苛捐杂税甚巨当裁减冗官,神宗为筹措军费不限捐监……依着刘尚书的意思,列位先帝,都错了?”

  刘康永深吸一口气,他正要说话,却见常盛宁突然突然抚了下自己的胸口。

  “咳咳咳!咳咳!”

  常盛宁脸色潮红,一把灰白的胡须随着他的咳喘而轻颤,越发多了几分年华已逝的憔悴。

  刘康永趁机要进言,却见陛下摆了摆手:

  “高女官,去扶常尚书起来。”

  刘康永再次被打断。

  常盛宁咳完了,又重重地磕了个头:“陛下,就让微臣跪着吧!”

  他喘了一声,接着说道:

  “法,并非不可变,也并非从未变过。太祖曾言“律者,常经也。条例者,一时之权宜也。”我大雍朝除了《大雍律之外,还有权宜之法。权宜之法何来?便是从个案而来,个案,就是例,律例律例,律,亦要与例相合。历代先帝,殚精竭虑于国事,审时度势,以例为基立下权宜之法。权宜之法又渐成常法,便是《问刑条例,进而又入《大雍会典,此乃我大雍朝凭法处事之基。刘大人,“苟泥古而不通今,溺近而忘于远者,皆非也。”此话你莫非忘了?”

  说完,常盛宁又笑了,他笑的时候,脸上的每一道沟壑里都藏着不为人知的心绪:

  “祖宗家法这四个字,我三十五年前便听过,妻杀夫者当死,乃祖宗家法,可本官我,曾眼睁睁看着那个当丈夫的人殴打他的妻妾……依《大雍律,没有把他妻妾的骨头打断,就不能计较。这些都是祖宗家法!都是咱们大雍的祖宗家法!”

  苍老的手掌拍在地上,仿佛要惊醒埋在这整个王朝最中心之处的神。

  “为什么?本官身为一州刑名推官,就要看着一个男人殴打他的妻妾却安然无恙,就要看着他的妻妾不堪受辱杀了那个男人然后凌迟偿命!为什么?为什么?”

  这是埋藏了整整三十多年的愤怒,像是一坛被酿了太久的酒,甫一打开,就能让人闻到其中的辛辣。

  “满城缟素,人人喊冤,百姓之悲悯怜惜之声震耳欲聋,主理此案的兵备道主官许兵却口口声声说这是祖宗家法!刘大人,若你身在那时那地,可也能说出此言?祖宗家法不可违?哈!刘大人,之前女官们整理出的累累案卷你可曾看过?本官一个字一个字,将那些案卷全数看过,久受丈夫殴打凌虐不得已伤人、杀人,死!被打也是死,反抗也是死,我大雍朝的半数子民便是如此活着,只因为祖宗家法!”

  刘康永张了张嘴,才说道:

  “常大人,祖宗家法乃是立朝之基,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此乃礼也!我大雍之法依礼行事,何错之有?”

  他说完,却见常盛宁看向他,随后,咧嘴一笑:

  “礼?刘大人,刘尚书,刘阁老,你开口闭口就是“礼”,听闻令尊当年三书六礼差一步就走完,却又以家世强换了妻子,逼得原本要娶的女子悬梁自尽,此事,你可知道。”

  刹那间,刘康永的眼瞳缩得仿佛一个针眼儿。

  他出身永州,自祖辈便时代耕读,他爹刘庚早年与柳家一女子定下亲事,到了他爹十七岁那年,两家正式开始商定婚期,偏偏就在那时,刘康永的祖父刘俀中了举人,便看不起柳家的白身,婚期都已经定下,聘礼都抬到了柳家,刘俀硬是悔婚让刘庚娶了永州一富商之女为妻,柳家上门讨公道,刘俀只说要是柳家愿意可以让柳家女为妾。

  那女子从十二岁就订婚,四年之后却只得这么一个下场,当晚就用原本给刘庚做的腰带勒死了自己。

  柳家痛失女儿,便将刘家告上公堂,县官不肯接案就告到了州府,时任知府颇有官声,像模像样地审了案子之后便让刘家从祖坟里腾出一块地方让柳家女下葬,称之为刘门柳氏,也作刘庚之妻。又为柳氏请了一块“节烈”的旌表挂在柳家门前。

 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此乃礼也!我大雍之法依礼行事,何错之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