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霸王条例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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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游戏中,林澜让舰娘们六人一组的出征,哪怕只有几万桶石油就已经能肝很长时间。

  但是要让一整个阵营的舰娘长途跋涉,恐怕几万桶石油就不太够看了。

  而且更关键的是,她们要是跨海跋涉肯定得使用量产型舰队。

  林澜也不是没想过,用普通的客船拉舰娘们出发。

  但普通的客船要是在大洋之上遇到塞壬的突然袭击,会很难第一时间进入战斗。

  因此,最佳的载具还是得选择耗油量大的量产型。

  他还不清楚胡滕与明石签署的合同具体内容,但想必绝不会差到哪去。

  利用天鸥集团,他以后石油的问题肯定能得到解决。

  等俾斯麦和腓特烈都来到这里后,一旦石油足够,他就准备前往最近的其他阵营。

  这就得等俾斯麦将铁血要塞的能源中枢带来后,能启动超远距离通讯器,再商讨去哪个阵营。

  不出意料的话,第一個对象应该会是白鹰。

  毕竟白鹰就在奥兰合众国的东大陆,距离应该比起其他尚不清楚距离的阵营要近。

  黄昏的天色已经渐渐变暗,周围的天鸥集团工人也已经全部把货卸下,返回到了船上。

  林澜这时注意到,简浅鸥身上的淡蓝色光焰随着天色的变暗,也更加的明显。

  “指挥官,条款已经签订完毕了。”

  Z23拿着她的记事板,走到林澜身边,将她在上面记录下的条款递来。

  结果记事板的林澜,在夕阳的余光下快速的阅览着。

  他发现,许多的资源条款都是直接按百分比索取的,并且起步都是以十年为单位。

  并且天鸥集团还必须要无条件的服从林澜的命令,提供林澜所需要的一切情报与信息。

  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堆条款,都是几乎赤裸裸的压榨。

  不愧是铁血和小奸商联手,这完全就是个霸王条例啊。

  不过他也有需要为天鸥集团做的事情,那就是一些保护商船与客船的琐事委托。

  可就这唯一一条需要他安排舰娘做的事情,他还拥有拒绝权,而且委托的全部消耗也都由天鸥集团所承担。

  除此之外,天鸥集团的要求就仅有一条。

  那就是在天鸥集团受到毁灭性打击时,需要由他出手帮助天鸥渡过难关。

  这一点林澜倒是觉得并不过分,毕竟天鸥集团发展得好,他从天鸥抽成的资源才越多。

  而毁灭掉战斧军工后,通过天鸥集团进行善后工作,接收城市,他也能最大程度的不影响普通人的民生。

  海军部没有管理城市的部门与人才,但天鸥集团有啊。

  林澜微微点头,将这个记事板还给Z23。

  “元首大人,既然您对条款没有意见,老夫就暂且告退了,那些资源的运送,老夫会安排孙德旺全权管理。”

  见林澜没有提出什么意见,简浅鸥松了口气。

  条款中需要天鸥提供的那些资源绝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还有很多看似十分屈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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