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要坏事第1/2段
长歌本打算先回去同林言琛商量一下的,谁知刘氏见她同意了,二话不说将林长恭塞了过来道:“正好,今日你们回去便带上你大哥吧,免得来回跑麻烦。”
长歌:“……”
林长恭就这么被刘氏带着行李塞了过来,长歌有些无语,不过既然答应了,只能回去好好讨好一下林言琛,让他勉为其难的带上林长恭了。
林长恭上马车后,和长歌一起坐在车内,长安在外面驾马车。
林长恭看着昔日家里最不受待见的长歌和长安如今穿着打扮都超过了自己,相比之下反而自己更像个乡下人,心有不甘,对马车指指点点道:“我还以为你们去了镇上生活水平也该提高了,这马车比我昔日同窗的差远了。”
“这垫子怎么这么硬啊?怪硌人的!”
长歌真想一脚将他踹下去,心里对林言琛愧疚更甚,科考这么重要的事,她居然弄来这么个东西一路跟着他,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他考试发挥。
林长恭见长歌不理他,吹嘘起来无趣,讪讪道:“我到了镇上住哪?”
长歌道:“你自己看着办,我只答应了奶让林言琛带着你。”
林长恭闻言立刻横眉怒目道:“你个死丫头!欠揍是不是?!”
长歌见林长恭死性不改,还当她是以前的那个任他打骂的林长歌呢,一挑眉道:“你揍一下试试?”
“我……”
林长恭面对着如今的长歌,竟有几分胆怯,愣是下不去手,冷哼道:“要不是你是个女的,我非揍你不可!我不管,反正我是和你去镇上的,我的衣食住行,你和妹夫必须管!”
长歌翻了个白眼,对付这种无赖,她只能更无赖:“你要敢跟到我家去,我让林言琛打死你信不信?!”
长歌清楚林长恭的尿性,怂的不能再怂的一个草包。更何况任凭林长恭再怎么自命清高,对林言琛还是敬畏的很,闻言立刻不吱声了。
林长恭临行前,刘氏大手笔的给了他二十两银子,他根本不缺地方住,只是林长恭得到了抠门刘氏的真传,只要是能花长歌的,他一文钱也不舍得自己出。
长歌早就看穿了他这点小心思,心里难得对什么人产生了鄙夷,若说刘氏一个乡野村妇斤斤计较也就算了,亏林长恭还是个读书人。
到了镇上时,恰好撞见孟乐正在施粥,长歌掀开马车帘子一看,就见孟乐正在屈尊降贵的给那些乞丐们盛粥,笑的像个救苦救难的观世音一样。
长歌坏心眼的想着沧澜说的可真对,这种戏精去怡梦苑最合适不过了。
林长恭见长歌一直盯着外面看,好奇瞟了一眼,这一瞟不得了,看见孟乐的一瞬间,林长恭这货眼睛都看直了。
长歌见状,心中好笑,立刻道:“大哥,要不你在这下车吧?”
林长恭连连点头:“好,好。”
林长恭下了马车,便冲着孟乐走了过去,他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美貌的女子,那明眸皓齿,完全是他的理想型啊!
“姑,姑娘好,不知姑娘怎么称呼?”
孟乐淡淡的瞟了林长恭一眼,并不想搭理他。一旁的小桃道:“你是谁家的,离我们家小姐远点!”
赵文殊想了想,在这镇上,他能报的只有长歌的名号了,当即道:“小生是这镇上一个水粉铺老板,名叫林长歌的大哥。”
孟乐闻言,突然凉嗖嗖的看着他:“你说,你是谁的大哥?”
赵文殊:“……”
他是说错什么了么?
若不是此处人多,孟乐估计会让他直接要不你在这下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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