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初遇怪人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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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鞑靼人有喜欢养鹰的,也曾进贡过白雕等珍禽,但毕竟是野性难驯的天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便养好。鞑靼相信鹰是草原之神,也定下律法不许随便猎杀,鹰,反而变得稀有。

  贵城这两日也是不宁静。一只鹰飞进了原本的府衙,掌事的没有关注让它跑了,没几天就有人送过来一只死鹰,僵硬着身体,明黄色的喙也被弄断,竟像是生生被人扯下来的一样。本来没有人在意的,就算是神鸟,但是也有自己的生死。但是,鹰爪子上刻的“远”字让掌事皱起眉头。

  现在,一个穿得很平常的男人站在府衙上,看着圆圆滚滚的掌事面有不平。掌事已经多年没有上过草原,每天吃好喝好,自然而然的变得跟汤团一样。这样的官僚,只能够让人讨厌而已。

  “那么,大人可要给在下一个解释?”男人的语气还算正常,没有咄咄逼人也没有低贱卑微,有种缓慢的气度。

  掌事大人看着堂下的人,说什么都不是,连行个礼都被一个眼神打回来,只能看着他,双腿微微的战栗,油光满面的脸上有了名为惧怕的情绪。

  “大人,小人的猎鹰在小人没注意的时候跑了出来,这不知道怎么的就被人射死了,这可是小人最喜欢的鹰了啊,大人可一定要为小人做主。”虽然口口声声自称小人,但是男人的脸上一点谦卑的神情都没有,一样的淡然。反而是掌事的,脸色越来越差的同时,整个人都在往后退,一点没有想对视的意思。

  一个官员,竟会害怕一个民众?!

  最后还是没有撑住面子,大庭广众之下,掌事跪了下来,闭了眼睛,横下一口气道:“求王爷饶命,王爷饶命啊……”

  一言出,所有人都是震惊,然后齐刷刷的跪下来。这样的一个小城里,还是刚刚打下来,尚不稳定的边境小城,居然能够迎来一位皇亲国戚,还是一个王爷,这倒是有点惊奇的。

  “大人,小人可是在问小人的鹰啊,大人这是做什么?”男子表情突然变得轻佻,看着面前跪了一地的人,嘴角勾一下,仍旧执着于自己的鹰。这一地的活物,还没有他的死鹰来得好看。

  “下官……下官,下官肯定让他们下去查,不日,不日一定给王爷一个交代。”掌事的连声音都结结巴巴,想来是第一次见到身份这么尊贵的人。

  男人看得不耐烦了,一双普通黑色的靴子在地上踱了好几步,最后一脚踢开掌事的,不管掌事的撞到了什么,自顾自的去看那只被放在案几上的鹰。弓箭穿过的痕迹显而易见,前胸上还有凝固的血。

  男人从头到尾审视了这只鹰,看到第三遍的时候好像察觉了什么不对。偏头想了想,他抬起脚,抽出放在靴子边上的短刀,在衣袖上随便擦了擦,就开始在老鹰的腿上刮蹭。掌事的连抬头都不敢,只能拿了余光瞟。

  男人把鹰爪上的“远”字剐了下来,连带着皮一起!

  “行了,都给我起来,真是的。”男子凤眼横波,一时间妖媚了起来,连话都变成了温柔,“本王还没玩够,你们一个个,少给本王泄露消息。”

  他来一趟倒是容易,但每次都不喜欢大张旗鼓。搞得人尽皆知了就没有玩的了,全部都只会是跪拜,低头,有什么用?无趣

  所以说,在很多时候,阔远很讨厌汉人的那些习俗,也讨厌把汉人习俗带进鞑靼的和平。

  但是他没有那么偏激,虽然说不喜欢汉人,但也没有要故意挑事,很多时候都只是在草原上策马奔腾。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养鹰,结果这最得眼缘的还被人给整死了,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小人的鹰,就交给掌事了。”阔远眉眼凌厉起来,瞥一眼在场全部人,撂下一句就走了。掌事在后面长呼了一口气,脸上放松,拿下帽子一摸,脑门上全部都是汗。

  王爷阔远,长门之险,王都之乐,横崖之路,鞑靼这些年所拥有的全部宝贝就是这样了。除了阔远,其他的都是些地形,而阔远,这一生都只为了一件事情而活——杀戮。

  阔远曾经有过一个侍从,不管去哪里都带着,可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侍从为了救阔远而死,那以后的阔远,更像一个疯子和机器,没有感情没有念想。

  贵城,要燃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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