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一张藏宝图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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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8月14日******颁布)规定分为十五级,下面就是引用的资料:

  第三章职位分类

  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总理:一级;

  (二)******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第十一条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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