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股权与掌控第1/2段
我们通常所说的华为,一般都是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然而大部分人却不知道的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其实是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这家公司的仅仅只有两个股东构成,一个是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另外一个就是自然人任正非。
其中任正非出资比例为1.01%,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控股98.99%。
然而,华为能够仗着1.01%的股份控制着整个华为集团,关键之处就在于这个华为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作为一个团体法人控股,名义上是工会委员会,但是却在任何的政府机构没有任何备案,这个团体的利益分配则记载于“华为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章程”的条款之中。
然而这个章程却如同武侠中神秘的武功秘籍一般,见过这份文件的人往往意味着最有可能参与到利益分配当中。
不过,即便是华为的高级副总裁们也没见过这份神秘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了,关键是这“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句!
华为控股有限公司完全可以规定,无论任正非持股多少,均享有99%的表决权。
当然这样就太赤裸裸了。
其实还可以更隐蔽一点,比如说在那并不公开的“华为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章程”之中规定,任正非代为行使表决权,或者说直接任命工会委员会的负责人就是任正非。
总之,有的是办法将控制权牢牢的把持在自己的手中。
除此之外,任正非还在华为体系之中享有独一无二的否决权。
这相当于在华为帝国之中自有任正非这么一个“常任理事国”。
通过这么一系列的复杂的程序设计,华为这家公司的真正老板,有且只有这么一个,那就是任正非。
刘伟的设想也是如此,在公司内部设立这么一个相当于工会委员会的机构,通过公司的控制权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然而,此刻下面的员工们却不知道刘伟是如何想的,一个个纷纷沉溺与刘伟描绘的那美好蓝图之中,一个个呼吸紧促,想象着员工持股的应该是一副怎么样的景象。
就在这时候,有个员工迟疑的说道:“刘老师,您觉得这样好吗?若是将股份分给大家,那谁来领导大家?到时候您说了不算怎么办?”
刘伟坦然说道:“我实话告诉大家,股份分红的收益我会拿出绝大多数分给大家,但是领导权和控制权我是不会交出去的,未来我会通过制度设计保证我在公司处于掌控地位。”
刘伟说完,众人相互看了看,显然,刘伟的这个说法和大家伙想的不一样,刘伟并不准备将自己在公司的权力进行分润,而仅仅是将利益进行分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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