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笨拙的圣剑使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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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没这么真切的接触过骑士的世界。

  在弗利德来之前,他的世界仅仅是这个小村子。

  双手持剑,皮靴仓仓两步,少年高举着剑,没有什么花哨的,对着食人魔迎面就是一击!

  “吼!!”

  鲜血和怒吼一同从食人魔的肩膀喷了出来。

  食人魔太高了,哈特虽然试图砍中他的头,可是够不到,最后高举的剑仅仅是落在了它的肩膀。

  圣剑不愧是圣剑,锋利度一流,即便是哈特这样新手,刀刃依旧轻松的切开了皮肉,深可见骨。

  食人魔吃痛,下意识的后退了三四步。

  “成,成功了吗?”

  “嗯,成功了。”

  面对少年的惊魂未定的询问,弗利德笑了笑,给出了回答。少年心里迅速涌起了勇气:自己现在,正和里的骑士老爷们一样除魔卫道!!之前被格伦四人组背叛抛弃的心情早就抛诸脑后。现在,只有兴奋了。

  不过,还没等少年享受片刻的喜悦,食人魔肩膀的伤口已经迅速愈合了起来,一样的肉眼可见,被切开的组织里迅速萌发出粉嫩的肉芽,刚刚深可见骨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

  “别怕哈特,继续上。”

  “是!我,我知道了!”

  ————————

  “啊——”

  少年哈特的声音在砖石走廊里回响着,明明是热血的狂吼,却在无数次被腐旧的砖石的传音中,渐渐失去了本意。传到格伦耳朵里的时候,这已经是单纯的惨叫了。

  “嘿,格伦,你听见了么?”

  女冒险莱温颇为嘲弄的问道。

  “听见了,不过你可别想让我去救他,赶紧趁着那怪物被引走的时候,把队长他们的装备回收了!那可都是好东西!”

  四个人现在正在全力奔跑,走的,自然是之前和弗利德他们分开的另一条路。

  格伦他们的冒险者队伍被食人魔歼灭了,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他们四个人。

  或者说,这四个人临阵脱逃了。

  可是,人心这东西,最说不好。能够影响它的因素太多了。

  如果之前葬身于此的十多个冒险者能有一个活着出去,格伦四人都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生死关头背叛自己的同伴,这个罪过实在是太大了。而逃走之后,还要用石头把其他人逃走的道路封锁起来……那更是罪无可赦。

  可是啊,如果这十多个冒险者一个都没活,那么格伦四人就是全力在和食人魔交锋的时候挣脱出来的勇士,为了向后人传达这个食人魔有多危险。过街老鼠瞬间变成了冒险者的英雄和勇士,改变的何其之快。

  格伦他们当然相当英雄,但是,他们更想当一个有钱又体面的英雄。死人不需要武器和装备,更不需要金钱和首饰。格伦他们这次雇佣弗利德,就是为了能够没有风险的寻到队长他们的尸体,然后回收他们的装备,能用的就穿上,用不到的就交换,坏掉的就卖给铁匠铺,怎么看都是不赔本的买卖。

  冒险者的资金往往很短缺,所以大部分人都没有全副武装,而是添置自己最迫切需要的装备。

  前卫一般是铁甲,剑士则是护腕,有些人会选择铁靴。而现在,他们都死了,只要能找到,这些都是格伦的。

  而且,格伦记得很清楚,自己的队长,手里拿的是一把附加了魔法的车轮大斧!乖乖,那可是好东西!不管格伦是以后改用斧头,还是卖了换一把魔法战锤,都值得一赌。

  至于两人身后一言不发的人,其实,是奴隶。

  在格罗斯帝国之前,某个不被允许提起名字的王国是支持奴隶贸易的。大多数的冒险团都会雇用自己的奴隶——当然,冒险者买奴隶,仅仅是用来维持补给线,换言之,就是负责背包的,团队人员达到20人的话,光是必要的食物和水就足够沉重了,冒险者还要保存体力应对战斗,所以大团都会有自己的奴隶。

下来的,只有他们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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