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抱着金鸡睡第1/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夏天迈步走向悬挂菜刀的古树,不过很快就顿住了脚步,他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以他的气力,菜刀十之八九拔不出来!夏天一向脸皮厚,拔不出来就喊人来拨,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他回头咧嘴一笑,本想开口叫丈母娘将刀拔出来,可不曾想丈母娘连打击女婿的兴趣都没有,帮忙就更别想了!

  被女婿可惜生错了年代的王晴在夏天转身那一刻,便退出了五维空间,她可没那闲情雅致观赏女婿砍树。

  夏天谄媚的笑容凝固,吧唧吧唧了嘴,他转身来到古树刀身近前,撸起袖管,双手握紧刀身,猛然发力。

  没有拔出来!

  反而将自己的胳膊差点卸出去了。

  夏天皱了皱眉头,有些感慨,二十三世纪的人民强悍得有些离谱了,铁柱随手能扭曲,芊芊玉手轻甩的菜刀能深入树腰,这要是去砍人,还不得是京城扛把子啊。

  夏天没有和一把菜刀去较劲,他转身抬头命令道:“天地一号,把菜刀给我弄出来。”

  轰隆!

  一声巨响,好像金钟解体,天地一号只是通体绽放紫电光,然后古树就自动解体化为渣渣了,这是它的领域,除了主人,它就是主宰!

  铛!

  夏天拾起菜刀,一刀砍在古树上,苦逼道:“蛋疼,大周末不看书不睡觉竟然在砍树!”

  半个小时其实很快,一旦做起事来就不会偷懒的夏天抹了把汗,随手将菜刀扔了出去,骂骂咧咧的退出了五维空间。

  夏天自从健体后,便养成了到小区楼下遛弯的良好习惯,他通常都是六点左右降临五维空间,无论是周末还是工作日,绝对不会晚于这个时间点,因为丈母娘说了,只能早不能晚,刚开始不适应很正常,毕竟对于不锻炼的人来说太早了,但坚持一周也就习惯了。

  每次健体结束,夏天都喜欢到楼下走走,大概是觉得在老待在家里闷得慌,以前没这种感觉,现在不知怎么就有这种意识了。

  除此之外,夏天还惊人的发现,自己挺喜欢散步于清晨时分,仿佛这段时间的时光是一天当中最充满活力的,不知是一种错觉还是事实就是如此?以往但凡周末休息时间就睡到十一二点,可起床后总是感觉没点精气神。

  夏天走走停停,他忽而望向南边方向,嘀咕道:“马上中秋了,爸妈和老姐即将北上,到时他们前脚进屋,后脚闺女就亲昵的喊一句:爷爷奶奶姑姑!不知道他们会是什么反应?想想就期待,还有那么一丝担心,希望爸妈不要反应太大,若是拉着我和闺女去医院验DNA就不大好了,这种最坏的情况最好不要发生。”

  夏天揉了揉脸颊,思虑道:“话又说回来,搁谁突然多了个六岁的孙女,都不可能镇定自若,坦然接受。看来我要做好去医院抽血的准备了,就是心疼闺女,不知道小家伙会不会责怪爷爷奶奶?”

  诶!

  他叹了一口气,“又是一大笔开销,今年是我的拼命元年啊,在未来的说不好时间都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了。爸妈啊,爸妈,你们什么时候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真是让儿子措不及手。”

  夏天后背突然被轻拍了下,他转头一看,是白衣姑娘王青珂,后者拎着一个垃圾桶倒垃圾来了,她估计是看到夏天在这散步,特意过来打个招呼。

  夏天将乱七八糟的心虚驱散,略显惊讶道:“白衣姑娘,你怎么在这?难不成你也住金源小区?若是这样,我们真是太有缘分了。”

  白衣姑娘?

  王青珂愣了愣,疑惑道:“夏天,你是称呼我吗?”

  夏天笑道:“在酒吧第一次见你,老吴就叫你白衣姑娘,我看挺适合你的,三次见你都是一袭白色套装,再配合你的气质,称呼你为白衣姑娘,有种古代侠女的味道。”

  王青珂似乎觉得这个称呼不错,轻笑道:“听上去似乎还不错,不过你这侠女就有点夸张了。夏天,你和吴迪不去做销售可惜了。”

  夏天哑言失笑,“吴迪可不就是销售?对了,你是住在这里?怎么没有听老吴说过?”

  在一个男人面前说自己睡在其他男人家,即便这个男人是自己恋人,但女人该有的矜持多少让会让其不好意思,王青珂没有接这个话题,转移道:“夏天,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散步了?这可不像你们男人的生活?”

  夏天瞥了白衣姑娘手中的垃圾桶,牛头不对马嘴道:“我没吴迪那么好的福气,垃圾还得自己倒啊。”

  嗯?

  老夏蓦地挑了挑眉头,愤愤不平道:“吴迪简直是个人渣,这么大的人了,他怎么还咬人!!!简直岂有此理,青珂,你也真是的,他咬你,你甩他两耳光啊,你怎么还帮他倒垃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