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何为英雄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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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样的人才叫做卑劣呢?

  是热血上头做出法律层次上的卑劣行为,还是热血下头做出道德层次上的卑劣行为呢?

  小明以为都不是。

  李父在小明很小的时候,曾经用天朝人耳熟能详的历史作为例子来告诉小明,何为卑劣。

  那些在平日中善良温和的百姓,上了战场之后却会变得连他自己都会感到恐惧,

  折磨孩童,羞辱妇女,杀人竞赛....这些都是在冷静的思考后完成的。

  是他们天性残暴,以至于能若无其事的杀死与他们无异的百姓么?

  不,同为人类,都有一颗脆弱且柔软的心。

  只是入侵的一方认为自己是英雄,是正义,所以为了守护身后的人而犯下的罪孽,就变成了荣光。

  还是不世的功勋,不朽的荣光。

  而大家都认为自己是正义的,那么,这个世界,就与地狱无异。

  换言之,正义,就是最为正统的卑劣。

  小明清楚地记得,李父婆娑着厚厚的历史读本,不无感叹的说到:“要是两个国家都认为自己是正义的,那么战争就必将爆发,所以说啊,小明,你要站在正义的那边,才能无往不利。”

  “那么要是大多数人都是不正义的呢?”

  “大多数人就是正义的!”

  李父斩钉截铁,语气不容置疑。

  “儿子,你以为那些在历史上留名的人都是用一己之力改变世界么?不,他们都只是被大多数人推着走而已,只有大多数人参与的,那才叫做历史。”

  这句话一直影响了小明的为人处世,直到现在,他也是如此行事。

  避免自己成为少数人,就是正确且正义的。

  小明一直处于大多数人的一方,无往不利。

  但是现在,他却犹豫了。

  想出用自己为诱饵的战术,是他结合了身上的道具做出的结论,花费了他大概四五分钟。

  当局势陷于焦灼的时候,他看到了那只兔妖,瑟瑟发抖,人畜无害。

  他立马就想出了一堆恶毒的计划。

  切开这只兔妖的皮肉,折磨他,让那只狼妖露出破绽。

  斩断这只兔妖的后腿,让他痛苦的哀嚎,然后一边折磨他一边辱骂妖怪,看看能不能激怒他。

  又或者用饱含正气的英雄剑烤炙他,惨状之下,就不信那只狼妖可以安稳的看着。

  想出这些歹毒的法子只花了小明不足三秒钟,还是一口气想出好几个。

  让他惊恐的是,他想起这些法子,既没有忐忑,也没有不安,反倒觉得理所当然,以至于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站在兔妖的面前,英雄剑高举,下一刻就要刺入兔妖的大腿上。

  废了他一只脚,看他怎么跑!

  他此时好似变成了两个人,一个人红着眼睛,大喊道:为了身后的百姓,我什么都愿意做!

  另一个人弱弱地说道:这样做太卑鄙了吧,平时我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这副嘴脸简直就像是恶人一样。

  是啊,两个声音都对敌人没什么怜悯,只是会觉得方式有些不道德,不符合自己向往的英雄。

  可是,假如小明的身后没有无辜的百姓,那么小明大概只会撒腿就跑,若是狼妖与他一对一的单挑,战胜之后,那只兔妖不对他动手他也不会伤害那只兔妖,更不会想着去怎么折磨他,只为了让另外一只妖怪露出破绽。

  可是现在大不一样了,他坚信自己不这么做死亡的不只是自己,还会让身后的人陷入危险。

  所以说,这不是出自我的本意,而是必须要这么做啊!

  于是,好似是解开了什么禁忌,他的大脑前所未有的清醒,却又前所未有的冷酷。

  折磨兔妖,逼出狼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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