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流日不利(五)第1/3段
“学~长~”
离开了苏离安的店铺之后,陆仁刚坐到张小灵车里的副驾驶位置上,就看到两眼放光的张小灵,此刻声线甜美浅笑轻柔得就跟准备骗武大郎吃掉毒药的潘金莲似的。
“……”
陆仁冷汗冒起,条件反射般的就往车门的方向靠了靠,同时还非常警惕的环视了一下周周的环境。
苏离安那店里奇奇怪怪的邪性玩意很是不少,至少陆仁作为灭灵钉替代品的那把嗜血匕首就是从苏离安这买的。活人的血液滴在那把匕首上,真的就会被直接吸附进刀刃里,效率比广告里的卫生巾都高,也是非常的邪乎。至于别的邪性的玩意,那就更多了。
这张小灵,莫不是一不小心就着了什么玩意的道了?
不过好在陆仁还没警惕多久,张小灵的狐狸尾巴就冒出来了:
“学长,你可以借钱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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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初步拟定的合约就是这样了,你再看看还有什么问题吗?”
场景切换,在张小灵租住的酒店式公寓里,此时陆仁和张小灵排排坐在茶几旁的沙发上,然后在整理着一份刚刚书写出来的合约草样。而小卿禾,这时候则颇为专注的和荞麦一起在张小灵的卧室里用笔记本电脑看美剧。
对于陆仁来说,既然已经初步确认过了张小灵的能力和人品,自己手头上的存款在短时间内也没有使用的计划,那么当张小灵开口询问了之后,借钱给张小灵其实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情。
不过陆仁此时毕竟已经算是半个生意人了,借钱这种事情嘛,总还是要收利息的。趁他病要他命——不对,是“见风使舵”“趁火打劫”“水则资车,旱则资舟”——毕竟是每一个逐利的生意人刻在骨子里的追求。
作为一个刚到江州市两年就混出了一小方名堂的年轻人,陆仁在很多时候或许会不计回报的去顺手做点好人好事,但是如果因此就认为陆仁是个缺心眼的圣母党又或者是赔钱赚吆喝的买卖人的话,那也真的是太把陆仁当成“好人”了。
比如说这会儿,陆仁就趁着张小灵缺钱的空档,在拉拢着张小灵签“卖身契”。
“嗯……我看看……”
张小灵拿过了两人刚才经过研究讨论而总结下来的合约草样,又仔细的看了起来。
合约里的内容主要可以分为三块:
首先是关于借钱的部分。
陆仁此时的银行存款是四十六万零七百多,这会儿陆仁一口气就把自己至今攒起来的大头四十六万全都拿了出来,可以说是直接掏空了家底。与之相对应的,张小灵这边拿来做抵押的则是华城东苑九号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张小灵还清借款之前又或者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还款的话,那套房子就相当于是陆仁自己买的了。
毕竟房子是通过陆仁介绍给张小灵的,在驱灵的过程中陆仁也出了大力,现在大部分的房款还是陆仁先出的,所以这部分倒也颇为公平,张小灵也觉得没有问题。
其次是关于还款的部分——这也是陆仁弄出这份“卖身契”的目的所在。
合约里的内容主要可以分为三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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