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五千元以上盗窃罪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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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手机还了吧!做人别这么绝。”薄荷开了口,先前她还帮着劝说了汪谦几句,现在知道真相后,感觉着自己被曹毅耍弄了,内心不由得很是气愤。

  “手机还了吧,不然很被动的。”袁志伟也凑到曹毅耳边低声嘀咕了一句。

  围观的同事也纷纷议论了起来,这些工作人员要么是各栏目主持人,要么是节目导演、策划、编辑之类的,他们深知节目手稿的重要性,而且知道曹毅是这个原因偷手机之后,都对曹毅的所作所为有些不齿。

  先前他们一致遣责汪谦,但现在知道真相,发现自己被曹毅欺骗和利用了,内心里对曹毅还隐约有些愤怒起来。

  “五千元以上盗窃罪可以入刑的吧?另外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让他赔偿我资料的损失?”汪谦向民警提了出来。

  “五千元以上盗窃罪确实可以入刑,赔偿资料损失之类的要请教律师。”民警回答了汪谦。

  “扯尼玛的淡!你那手机是几百块钱的山寨货!怎么可能值五千以上?你的手稿写了几年?怎么可能没有备份?”曹毅听到民警的话之后慌了神,向汪谦大骂并辩解了起来。

  “曹毅你还真有脸!Mate10在你眼中是山寨货?我有购机的正规发票,Mate10,上面价格写得清清楚楚,六千元!”汪谦拿出了先前从店老板那里得到的发票,递到了民警手中。

  至于那行写在发票边缘的小字,早就被汪谦用笔涂抹掉了,假装成随意涂鸦。

  而电脑视频里,汪谦的手机放在一个黑色的手机套里,根本无法分辨是什么型号。

  “有发票就能证明你手机值六千?少特么扯淡!你怎么不拿张六万的发票过来?”曹毅声音颤抖了起来,他感觉越来越不妙,原本以为这新人很傻很天真,没想到心机这么深!一环套一环是把他曹毅把往死路上逼啊!

  盗窃罪,金额达到五千以上量刑标准都不一样了。

  “曹老师,你做贼都做得这么理直气壮,我也是醉了!”汪谦冷哼了一声。

  “电脑里的视频可以证明你确实偷拿了他的手机,他也出示了有效的证据证明了手机的价值,这位先生你已经涉嫌盗窃罪,请你先把赃物交还失主。如果你认为他的手机不值那个价,请你出示你的证据,否则我们将按失主提交的证据处理。”民警向曹毅提了出来。

  小偷被公开抓获,损失当然按失主提交的证据处理,合理合法。

  以前这种案子民警也办过,通常发生在大学宿舍,有人偷了同寝室同学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等,有时候失主甚至无法出示发票证据,都按失主口头申报的损失金额处理了,这方面公安机关毫无疑问会偏向失主。

  “手机……手机我已经扔了!他……他是故意这么做,引~诱我拿他的手机、扔掉他的手机,我……我……你们没看出来吗?他……他设计陷害我!”曹毅又气又怕,甚至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曹毅你的脸皮要有多厚,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我不小心把手机拉在办公桌上了,就是我引~诱你盗窃?难不成以后办公桌上的东西只要离开就全都要带在身上?否则就是引~诱别人偷窃?我辛辛苦苦构思数年、写了近半年的稿子,就这么随那个手机一起没了!你知道你这么做给我造成了多大损失?铁证如山你偷我的手机,现在反成了我陷害你?还有没有天理了?民警同志,别的话我不想多说!小偷已经抓到了,请您依法为我主持公道!”汪谦看向了身边的民警。

  薄荷、张萌迪听到曹毅刚才说的话之后,脸上也都现出了鄙夷的神情,曹毅的所作所为甚至让她们都感到有些恶心了,和这样的人共事,真是一种耻辱啊!

  围观的众人听到曹毅的话之后也都摇了摇头,偷别人手机毫无疑问大错特错,再这么狡辩,只能说人品有问题了。

  “这位先生,你说的陷害什么的和本案无关,也不是我要考虑的事情,你涉嫌盗窃手机的事实成立,证据齐全,而且还毁损了赃物导致赃物价值无法估算。失主的发票证明了手机的价值,在你没有提出有效证据反驳的情况下,我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了!”民警对曹毅说的陷害什么的不感兴趣,这种时候他肯定按照法律程序办事。

  这可是在电视台里啊!身边一圈全都是北湖电视台的主持人,公众人物,如果他的处理有什么不妥当,这些人分分钟能把他捧到微博热搜上去!

  曹毅偷手机证据确凿,还亲口承认了毁坏赃物,如果不抓他,对这民警来说就是渎职!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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