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痛打落水狗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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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关于盗窃罪的法律是这么规定的,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他这个至少要判两年的吧?”汪谦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痛打落水狗。

  “我没偷他的手机,我只是想毁掉他手机里的手稿!我这不是盗窃罪!顶多……顶多算是……”曹毅听到民警和汪谦的话之后脸色变得惨白,大声为自己辩解了起来,但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辩解了。

  “曹毅,你太让我失望了!”沈琳翔眼神复杂地看着曹毅,先前在汪谦和曹毅的争斗中,他几乎不持什么立场,只当是他们同事间为工作互相竞争而已。对身为领导的他来说,这种竞争是好事,可以促进这些员工更努力地工作。

  但是,曹毅所做的一切让整件事情变了味,他为了夺回《历史讲坛》栏目,居然三番五次对汪谦使用各种阴招,现在更是偷了汪谦的手机并扔掉,这已经不是道德层面的事情了,而是犯法犯罪行为!

  “曹毅你这事儿确实做得不地道啊!”

  “再怎么的,也不能偷同事的手机、毁别的人资料。”

  “电视节目的资料做起来很不容易,一个字一个字都是心血。”

  “快把手机还给人家吧!别再狡辩了!”

  围观的众人在看到视频、了解了真相之后,言语全都转变了风向。

  虽然他们和曹毅更熟悉一些,但也不是什么深交,先前觉得汪谦没证据就怀疑自己的同事偷手机,他们在曹毅的煽动下,感觉着自己都成了嫌疑犯,当然会对汪谦很不爽。

  但现在事实真相清楚了,曹毅确实偷了汪谦的手机,而且破坏了手机里的资料,事后不仅不承认,还对汪谦各种羞辱谩骂,对众人进行蒙骗挑拨,这已经不仅仅能用道德败坏来形容了!

  这些人都是公众人物,如果他们现在还支持曹毅,那就相当于是纵容和支持犯罪,他们当然不会那么傻。

  先前一直蹦跶得很厉害,不停给曹毅帮腔的袁志伟和徐霈琦,此时也一言不发了,显然他们也很清楚这件事里的利害关系,就算现在他们想站队也不敢站了。

  “曹毅,你争取和小汪和解吧,价值六千元的手机,他一定要追究下去的话,你肯定会被判刑坐牢,如果和受害人达成和解,是可以改判缓刑的,甚至不被起诉。”法律频道的一位名叫韩林的主持人和曹毅还比较熟,这时候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给他出了个主意。

  曹毅盗窃的事实证据确凿,现场这么多人都看到了整个过程,曹毅在这种情况下还想翻盘几乎已经没有了可能。

  唯一的出路,就是和汪谦和解。

  民警静静地看着曹毅,如果双方能和解,他也会少去很多麻烦。

  “怎……怎么和解?”曹毅嘴唇哆嗦着向韩林问了一声。

  “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获得受害人谅解,是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的法定事由。”韩林回答了曹毅。

  “手机没了,找不回来了。”曹毅低着头。

  “那就赔钱吧。”韩林继续给着曹毅建议。

  “你答应不再起诉我,我就退赔你6000块钱!”曹毅沉默了好半天,才抬头向汪谦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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