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真正的灵魂歌者第3/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很多网友都跑到曹毅和雷鸣的微博,要求他们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再见青春》是雷鸣创作的,否则他们会认为创作出《邶京邶京》的汪谦,才是《再见青春》真正的作者。

  曹毅、徐霈琦、袁志伟的微博暂时都沉默着,很显然他们在面对汪谦扔出的《邶京邶京》时,也有些猝不及防,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也不知道雷香和雷鸣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再见青春》版权的归属。

  “不要脸的剽窃狗!早在两周前我就和白导就《青春不悔》主题曲的事情沟通过了!你那时间是什么时候的?周二晚上的!也好意思发出来?”十分钟后,雷鸣在数千网友的留言催促下发微博回应了汪谦,并附带了邮箱截图以及邮件附件内容截图。

  邮箱截图时间最早出现在两周前,也就是汪谦到电视台应聘的那天晚上。

  邮件附件的截图显示正是《再见青春》这首歌和词曲!

  “看起来确实是剽窃!雷鸣有足够的证据!除非那人能拿出更早的证据来证明这首歌是他写的,否则就是他剽窃!”徐霈琦立刻跟进了微博。

  “对啊!昨晚信誓旦旦说今晚九点整发布证据,结果就等来了周二上传酷乐网的证据,那算毛的证据啊?”袁志伟也发了微博。

  “分分钟被打脸了!不知道剽窃者的脸疼不疼?”徐霈琦继续发微博。

  “他哪有脸?剽窃的人根本就不要脸!”赵高玉回复了徐霈琦的微博。

  “电子证据显示这首确实是雷鸣创作的啊!”

  “汪谦说他已经拿出了全部证据,也就是说汪谦的证据是三天前的,但雷鸣的证据是两周前的!”

  “越来越看不懂了啊!如果就电子证据来讲,这歌应该是雷鸣原创的,法律也会这么认定。”

  “汪谦那是狗屁证据,雷鸣的才是铁证!汪谦是剽窃狗!”

  “剽窃的行为真可耻!就算他再写一百首歌出来,《再见青春》还是剽窃的!”

  “对啊!我不觉得那两首歌有什么地方象,而且不能因为会写一首歌,这世上的歌就全都是他写的吧?简直是强辞夺理!”

  “剽窃狗回话啊!怎么不吱声了?又怕了?心虚了?”

  网友们也再度热闹了起来,又有不少网民开始了对汪谦微博的围攻和谩骂,要求汪谦对雷鸣给出的证据进行回应。

  两分钟后,汪谦微博终于再度出声,对雷鸣的证据和网友们的质问进行了回应。

  “我九点整的时候已经拿出了全部的证据,要更多也没有了,如果你们还要我继续证明的话,那我再说两件吧!这首《再见青春》,是我在向综艺频道雷香主任面试的时候现场创作的。这周周二上午的时候,雷香主任到科教频道来,和我谈购买《再见青春》版权的事情,她知道这首歌的版权是我的,所以才会向我购买,不信你们可以去问她。”

  “那时候我还没来得及把这首歌整理出来,雷主任提出来了,我才在那天晚上抓紧时间把这首《再见青春》整理出来发在酷乐网了。雷主任是电视台里德高望重的领导,我相信她的人品,她的回答才是铁一般不容置辩的事实!”

  汪谦知道这件事背后是雷香在操作,她一直躲着不发声可不行,没把她坑进去,他这次的坑就白挖了。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逼雷香开口!

  新书冲榜,向兄弟姐妹们求收藏、求推荐票票,感谢!

  ……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