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九章 新合同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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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楚规矩的,知道他背后站着人物。不清楚规矩或者说破坏规矩的,他就只认钱,不认规矩。

  如果说拍摄《监狱风云》之前,陈家洛只是凭借《倩女幽魂》声名鹊起,那么在《监狱风云》之后,他就已经成了香饽饽。单单是直接找上门的片商,陈家洛就见了好几个。

  台湾的片商最多,其次则是新马泰乃至日韩都有老板表示愿意投资。而曾志玮等人,亦都有来电邀请自己去帮他们拍部电影等等。

  诸如此类,都是按照规矩来的。至少明面上是按规矩来的,至于你签了合同人家怎么给钱,到底给多少等等,就又是乱糟糟的一回事了。

  至于不按规矩的,那就简单了。比如陈家洛碰到的这个胜乐熊彬,或者是后来被抢电影拷贝的黄柏鸣,被枪指着拍戏的刘天王,收到子弹的经纪公司,被打成猪头的曾志玮,被扇耳光的王京……

  前世李涟杰被一群制片人看成摇钱树,谁挡他们财路,那是真要杀人的。所以李涟杰见多了,习惯了,也学聪明了,没人会杀下蛋的鸡,这才有了他自己搞个公司出来卖鸡蛋。

  他之所以会那么感激向生、向太,就是因为背靠大树才能安稳,那段时期也是他在香江极致辉煌的时期。

  陈家洛现在的局面没有那么糟糕,不过他知道后面的娱乐圈会越来越乱……

  就在陈家洛胡思乱想的时候,出去没多久的徐勀笑眯眯的将手上的一叠东西递了过来。

  “勀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心不在焉的陈家洛还以为是一份剧本或者是别的什么,却怎么也想不到徐勀递过来的是跟他有关的一份新合同。

  当初陈家洛跟电影工作室签署的合同,年限是三年,电影工作室保证让陈家洛每年主导开拍一部电影,而且在档期问题以及上映影院数量上都会给予优待。

  至于其他的条款都是非常宽松,唯一需要杜绝的就是他接私活,哪怕是化名去帮忙拍片也不行。

  如果说是普通的导演,这样一份合同已经非常优待了。可陈家洛的崛起势头,这样的一份合同显然是配不上他了。单单是不能接私活这一条,徐勀自己都不敢保证说有人拿着大钞票请自己去帮忙拍戏,而不过去。

  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就连徐勀自己,也还去帮曾志玮的电影演演角色呢!

  《倩女幽魂》加上现在正大火的《监狱风云》,陈家洛一飞冲天的势头挡不住。就像是当初大家聚集新艺城,一旦羽翼丰满之后都想各奔东西,一展抱负。

  电影工作室毕竟只是一个电影工作室,特别是现在徐勀因为《英雄本色续集》已经和吴雨森交恶,昔日好友有点反目成仇的味道,让他颇为感慨。

  陈家洛看着手上的这份合同,五味杂陈。

  你说这份合同对陈家洛多友好?并不见得。可你要说这份合同不好?偏偏它又正是陈家洛想要的。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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