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一笔生意第1/3段
鬼之一字,贯穿了整个人类历史,至少是贯穿到现在。
西国有吸血鬼,恶魔,而华明则是有恶鬼,怨灵,僵尸,还有各种鬼魅,总的来说,华明在这一方面要比西国那边强多了,想象力方面完爆西国。
不过现在的人大多是将这些当做笑谈,毕竟现代社会,鬼这种东西一般都是被视为迷信。
这一点要感谢当年的那位大佬,那位大佬一声令下,旧时代的迷信方面被摧毁,为新时代的来临做了奠基。
虽然这个命令让大佬光辉的一生添上了一层阴霾,但是这也只是被底下人拖累了而已。
是非功过谁人说?留待后人自评论。大佬的一生要远远比武家二娘要来的强。
扯远了。
现代人大部分认为鬼这种东西是虚幻的,好多人都以这些素材创作出电影啊,啊,动画啊各种,庄凡以前也认为鬼这种东西是假的,是特技,是化学……错了,是想象力的成分。不过自从自家的猫开口说话的那一刻,庄凡就从一个无神论者变成了彻彻底底的有神论者。
没办法啊!家里现在就住着三位神祇呢!搞不好以后还要多出来。这样你让庄凡如何坚持自己二十多年来的无神论?
成了有神论者,那么相信世界上有鬼就没什么奇怪的了,带着仨神仙去抓鬼,那就更不奇怪了。就是抓鬼的原因有些奇怪。
别人抓鬼,比如浩气长存的三尺桃木剑英叔,人家抓鬼是为了天道正义,而庄凡抓鬼……不好意思,为了钱和肚子。
庄凡曾经以为,自己的未来会为了老婆孩子的肚子奔波不休,如同猎狗一般在外打拼厮杀,带回食物给家里的妻子和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但是庄凡没想到的是,奔波不休已经快达成了,但是却不是为了老婆孩子,而是为了三个一顿饭能将餐馆老板吃的休业半年的神祇!
“小庄啊,你要是在一个月内不能还清债务,那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了啊,你家那出租屋虽然没人住,不过我老婆孩子不讲究,给个一层也就差不多了。”
餐馆老板的话还在耳边回荡,庄凡的脸色如同锅底一般黑。
鬼知道这三个神祇特么的胃口辣么大,硬生生的将餐馆老板给吃的拎着勺子要找庄凡拼命,三个月的储存就被三个神祇给吃的连菜叶子都不剩下!
“要是再不赚钱,我估计就要流落街头了!到时候看你们如何自处,我倒是无所谓,但是你们就要跟着我住桥洞了!”
庄凡看着那电脑上的淘淘网上显示的硕大的零订单,一脸的生无可恋。
巨灵神哮天犬一脸的讪讪,这俩一个多年没下凡,另一个则是一下凡就成了花,不知道吃了多久的化肥,再加上现在这俩除了超人的体质和带着没什么卵用的神仙身份,基本上就是俩凡间货色,一时之间没� �只能懵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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