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编撰周礼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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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官制部分,分别由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等六宫组成,大致分工为:天官主管宫廷,地官主管民政,春官主管宗族,夏官主管军事,秋官主管刑罚,冬官主管营造,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大多依从此而来,六官即六卿,根据周公旦的安排,每卿统领六十官职,所以,六卿的职官总数为三百六十,一直到现在,各路诸侯中的官员、包括越国的官员制度,虽然细节方面有所出入,但大体都是依此而来。

  《周礼》中的六宫,再加上天、地、春、夏、秋、冬,就是所谓的‘天地四方六合’,这便是周人眼中的世界。

  现在看来,《周礼》的最大成就还在于解决了尊卑贵贱的区分,即后世人口中的大宗、小宗,进一步的发展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在殷商时,君位的继承多半是兄终弟及,传位不定。

  由于那时还没有严密的继承制,周公固然可以有“代理成王”的名义来管理天下,但同样,管叔、蔡叔也同样因为争夺王位而背叛王室。在制作《周礼》的时候,周公旦不能不考虑“三监之乱”的悲惨教训,何况周公旦对大商王朝的历史和王位传承制度了如指掌的。

  按照大商的制度规定,商王死后,王位就由弟弟继承,一直到没有弟弟为止,然后才会传给儿子,至于是传给最大王子的儿子,还是传给最小王子的儿子,则没有定制。商朝统治者虽然前期都是一夫一妻制,但到了后来所实行的基本都是多妻制,一个商王如果不是短命,就会有许多儿子,这样,子侄之间就很容易发生争夺王位的斗争。叔侄之间、兄弟之间为争夺王位,常常展开你死我活的斗争,他们为私利把国家搞得混乱不堪,并最终酿边成了“九世之乱”,时间延续近百年,直到盘庚迁殷后才最终结束。

  就是周朝在周公旦之前也没确立嫡长制,继承周族太王之位的不是他的长子泰伯和仲雍,而是季历,武王有兄名伯邑考,文王却以武王姬发为太子。周公旦制作《周礼》以后,周朝才开始明确了嫡长子继承制度,从成王开始,到‘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除去孝王外,直到幽王,都是传给嫡长子。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在法律上解决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的斗争,相对稳定了大周王朝的统治,与大商王朝比起来,除去建国之初的‘管蔡之乱’外,周朝很少发生大规模的内斗。

  嫡长子继承制是《周礼》的核心内容,是以血缘为纽带,规定周天子的王位由长子继承,同时把其他庶子分封为诸侯卿大夫,他们与天子的关系再也不是原来的如周族那般叔侄、兄弟间的关系,而是地方与中央、小宗与大宗的关系。周公旦还制定子一系列严格的君臣、父子、兄弟、亲疏、尊卑、贵贱的礼仪制度,以调整天子和其他王室成员之间额关系,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这就是所谓的礼乐制度。

  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家、国、天下的宗族制度,这便是中原人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由来。按照《周礼》上面的规定,大周所册封的各路诸侯在周天子面前的身份是小宗。而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却又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

  周初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是要组成这个以血缘纽带结合起来的政权结构,它比大商那神权统治下的联盟形式大大的前进了很多。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对异姓诸侯则视为甥舅关系,血缘婚姻关系组成了周人的统治系统。

  同样为了维护这个血缘联盟的纽带,从周朝君主开始,广纳妃嫔,为的就是增加家族的血缘势力。根据大周王朝自己的说法,周文王有四乳,二十四妃,生九十九子,有三十六殿下习武,因纣王屡征西岐,阵亡十六位。

  有传言说周文王有一百个儿子,虽然是谣言,不过周文王确实有很多的儿子,商朝一直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而周族却是一夫多妻制,有更多的老婆,就能有更多的儿子,这种夫妻制度的优势很快就显现出来了。就算周室王族出现了管叔、蔡叔这样的败类,却也出现了周公、卫公这样的贤臣,就算经历了一场严重的内部动乱,遗留下来的王室成员还是有足够的数量被分封各地,到各自的封地内建功立业,为大周王室开枝散叶。”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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